電熱式菸品引誘青少年 董氏促禁止

蔡旻豪 2017/07/25 20:34 點閱 20438 次
菸商推「電熱式菸品」,宣傳手法有意將目標放在青少年族群。(photo by 蔡旻豪/台灣醒報)
菸商推「電熱式菸品」,宣傳手法有意將目標放在青少年族群。(photo by 蔡旻豪/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蔡旻豪台北報導】菸商宣傳手法越來越「科技」! 針對菸商最近研發出類似電子菸的「電熱式菸品」,特意包裝成手機品牌的樣子,恐成為青少年吸菸的「敲門磚」。董氏基金會25日呼籲,政府應將「電熱式菸品」視為電子菸,並盡快修法對於電子菸範疇明確定義。

「電熱式菸品」主要由菸草柱、支撐器、充電器三部分所組成,運作原理是將經加工處理之菸草柱,放入支撐器中加熱至一定溫度後,使用者吸入煙草柱加熱後所產生的氣體並吐出。據了解,吸菸者已經可從網路、夜市的通路購得該產品。

目前澳洲、紐西蘭、新加坡、澳門都已明文禁止這項新興菸品,美國也建立上市前審查機制,該產品至今仍未通過審查。董氏菸害防治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近日接獲多起民眾爆料指稱菸商推出類似電子菸的「電熱式菸品」,正積極向政府施壓,意圖以「其他菸品」模式,申請進入台灣販售。

我國《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進度落後,且尚未有對於此類新興菸品的相關規範。林清麗強調,防制法對於電子菸是有明確規定,但政府面對「電熱式菸品」是棄械投降的!她說,國健署對於菸品標示相當寬鬆,應達到「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警示圖文,包含包裝應採用綠色,可令吸菸者感到反感效果等。

「菸商遊走法律邊緣、向錢看齊一點都不意外!」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強調,政府有責任為人民健康把關,現形菸害防制法已超過10年未修正,根本無法因應開放帶來後果,絕對不適合貿然開放。他呼籲,應將「電熱式菸品」視為電子菸,並盡快修法對於電子菸範疇的定義。

菸商聲稱「電熱式菸草產品」沒經過燃燒,不會產生二手菸。醫師賴志冠對此回應,「電熱式菸品」與「電子菸」均屬於非燃燒式菸品。研究證實,該類在啟用與使用中皆會產生二手菸,「只要是二手菸就沒有最低安全標準」。醫師提醒,青少年可能出於對科技、崇尚潮流因素,好奇作祟吸一口後,「一試成主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