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師無專法保障 立委:下會期討論

蔡旻豪 2017/07/13 15:43 點閱 22062 次
台灣私教工會與台灣教師聯盟認為,私校教師受到的待遇和保障遠不如受勞基法保障的勞工。(photo by 蔡旻豪/台灣醒報)
台灣私教工會與台灣教師聯盟認為,私校教師受到的待遇和保障遠不如受勞基法保障的勞工。(photo by 蔡旻豪/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蔡旻豪報導】少子化現象導致私校教師得不到保障,台灣私教工會與台灣教師聯盟近期接到許多教師遭主管機關以招收不足為由填寫自願解離職書,更立巧章名目縮減私校教師薪水,縮編人力。立委張廖萬堅說,下會期召開時將和立委何欣純提交有關教育法條文修正討論案。

台灣私教工會與台灣教師聯盟13日記者會上向立委張廖萬堅、何欣純大吐苦水,表示私校主管機關對於董事會過於信任,怠忽職守,導致董事會以各種巧立名目的方式不合理縮編人力,私校教師不像公立學校受法律保障,常常求助無門。

立委張廖萬堅表示,公私立教育部只招入17萬多人,足足缺額7萬5千人。許多私立學校老師被迫出來招生,再以招收不足為由填寫自願離職單,導致無法領到資遣金。立委指出,現行對私校監理機制不佳已是詬病。下會期討論關於私校法的修訂,教育部應該訂定同工同酬,關於私校教師對於年金、加班給付要訂標準規範。

台灣私教工會向立委吐苦水說,日前高中1日放榜,聘約書上班日期到31日,而部分私校教師卻被通知6月30日後不用來上班,私校主管機關明顯違約,主管單位為了省錢,變相解職。遭解約老師求助行政管道,主管機關卻以檢舉原文附件方式函文至學校「妥善處裡」。

限年升等依法院判決已不成為教師解聘、不續聘的唯一考量依據。但大漢技術學院、銘傳大學仍有老師投訴表示,校方依然採用限期升等逼迫教師。台灣私教工會認為,限年升等導致教師重研究輕教學,對於大專院校教育將產生負面影響,工會呼籲主管機關落實多元升等制度。

依教師法第14條,聘約如果到8月沒拿到續聘即失業。私校將不合理條款放入合約裡頭。因此教師遭離職也不能依勞基法規定給教師離職金。台灣私教工會與台灣教師聯盟認為,私校教師受到的待遇和保障遠不如受勞基法保障的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