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蔡旻豪台北報導】「原價5800元的演唱會門票價格哄抬至2萬5。」不肖業利用第三方程式、假冒官網、個人收購的手段賣演唱會的黃牛票給歌迷,從中獲取高額不法利潤。針對黃牛票,目前我國僅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因此立委們紛紛強硬表達要求文化部擬定相關修正條文時間表。
影視產業商機龐大,黃牛業者都想從中分一杯羹,因此不論是酷玩樂團、周杰倫或近期將舉辦演唱會的張惠妹、翁立友,其歌迷們都難逃不肖業者大量「抓票」後再高價轉售的荼毒。立委吳思瑤重砲抨擊,「賣黃牛票是犯罪行為,文化部要從根本著手。」文化部回應,已修訂文化契約內容相關規範,將送行政院審議。
黃牛票業者痛宰肥羊!翁立友無奈地說,許多歌迷都是第一次花錢想看演唱會,而門票才開賣,熱門區域即遭黃牛秒殺,轉放在平台上販售。歌迷跟他抱怨,刷了2千多元購買原價8百的票,他聽了覺得非常痛心。
立委劉世芳坦言,目前我國只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無法有效制約黃牛票氾濫情形,需要行政公權力強制介入,不然恐怕影響整個影視藝文發展。立委吳思瑤則認為黃牛業者食髓知味,提議比照交通部當時為了有效抑止花東票的方式修法。吳思瑤嚴正提到,已提案修正「社維法」將罰款1萬8至1百萬,或該原票價的5至30倍。
文化部表達對黃牛票深惡痛絕,已知會各部會協商會議後修訂文化契約於4月14日完整公告並結束後,送行消保處審議結果,堅定表明杜絕黃牛票亂源的態度。
公平會建議文化部參照「美國聯邦交易法案」,包括實名制購買、主辦方單一退票窗口,請文化部邀請各售票系統加入討論。消保處根據定型化契約細項,認為黃牛票不能走法律漏洞去販售,契約內容要有管制存在,如階梯制的退票或綁定信用卡方式購票。文化部也應查驗業者有無疏漏之處,違者可罰緩,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