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特約記者陳玨明香港報導】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香港大企業新鴻基地產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人貪污案,香港終審法院14日駁回四名被告的上訴,同時確立許仕仁雖然是在上任前收取巨額款項,但有關款項是確保他持續優待新地,故明顯是屬貪污舞弊的交易,足以構成公職行為失當罪。
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14日聞判後,表現冷靜,至於原獲保釋的郭炳江,則表現呆滯,黯然重返監獄。他在臨進入羈留室前,拿着使用了逾50年的紅皮英文聖經,說:「希望神祝福。」其女兒則鼓勵父親要「依靠神」。
這次判決的關鍵,是案件上訴至香港最高的終審法院,故被形容是終極判決,而案中四名被告,原被裁定共5項罪名成立,但終院只批准他們就其中一項控罪上訴,結果終院五名法官,一致判定駁回上訴。
根據判詞,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罪行可以很廣泛,如一名官員隱瞞與一間公司的關係,批准該不合資格的公司成功競投政府工作;接受夜總會老闆安排的免費妓女服務;利用公立醫院的病人資料宣傳私人醫療服務等,都屬行為失當,控罪雖寫得籠統,然而控罪重點,是有關人員濫用公眾對公職人員的信任。
而許仕仁上任公職前收取來自新地的巨額款項,使他陷入收錢後所造成的「黃金枷鎖」(golden fetters),即他不能自由作出行動,獨立性將徹底被削弱,無法恰當地履行司長職務,故構成了控罪元素。
外界在法庭作出判決後認為,終審法院向公眾發出非常清晰訊息,強調公職人員不能陷入利益衝突漩渦中,故判決將對香港特首梁振英UGL案有一定影響,並對執法人員及法庭均具參考作用,相信執法部門會徹查梁振英UGL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