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訂勞工法 合約工時變相剝削

陳玨明 2017/06/15 16:28 點閱 19839 次
香港勞工界爭取規定工時多年,但梁振英在其任期內只提出合約工時方案,不單未能保障勞工,也違反競選承諾。(photo by 網上圖片)
香港勞工界爭取規定工時多年,但梁振英在其任期內只提出合約工時方案,不單未能保障勞工,也違反競選承諾。(photo by 網上圖片)

【台灣醒報特約記者陳玨明香港報導】香港打工族工時冠絕全球,雖然目前已有法令保障最低工資,但一直沒有法令規管工時。香港政府行政會議13日討論標準工時問題,通過立法規定僱員「合約工時」的方案,即僱主需在與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中列明工時,但工資線訂在月薪港幣1.1萬以下,即月薪低於此數目的僱員才受保障,該方案被勞工界炮擊。

一項近年進行的國際性調查曾發現,香港是全球工時最長的城市,每周平均工時超過50小時,較全球的平均工時多38%,而全球工時最短的城市是法國巴黎,平均工時為每周30小時。至於台北為40小時,也屬「最長工時十大城市」之一。

針對香港打工族工時過長問題,香港勞工界一直爭取就規定工時作出立法,訂立標準工時政策,但香港行政會議13日卻接納由標準工時委員會提出的「合約工時」方案建議,僱主僅需與工資較低的基層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列明其工時,以及加班補償不能少於原有工資水平或相應補假作償。

根據方案,合約工時工資線將訂在月薪港幣1.1萬元,月薪低於此數目的僱員才受新政策影響,估計共約55萬僱員「受惠」。預料2018年下半年方案交立法會審議,最快2020年底可實施。

香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指出,現行香港僱傭條例沒有規定要簽合約及訂立每周工時安排,形容這次是「起步點」,是以循序漸進方式,令商界有時間去應對合約工時帶來的影響,踏出重要積極一步,亦可改善以往口頭協議的不確定性。

工會質疑,港府聲稱有55萬打工族受惠,但其中有不少是以時薪計的兼職工人,翻查港府工時調查報告也顯示,無償加班的低薪僱員只有約3萬人,意味港府聲稱的受惠人數有誇大之嫌。

此外,就連親港府的建制派工會也對該方案持反對意見,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認為,委員會的建議是把無償加班合法化,他坦言會在立法會投票反對,但諷刺的是其黨友、本身是行政會議成員的鄭耀棠,卻是支持港府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