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藥過敏、有疑慮 手機通報食藥署

林亭妤 2017/04/19 12:25 點閱 22177 次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王博譽,示範用手機通報用藥異常。(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王博譽,示範用手機通報用藥異常。(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使用藥品後出現嚴重皮膚過敏反應?服用的藥水有異常沉澱?食藥署19日提醒,民眾只要有任何藥品不良反應的疑慮,透過手機就能通報至食藥署,以進行統計調查處理。食藥署藥品組科長王博譽表示,化粧品、藥品、醫療器材等,只要發現是瑕疵品、出現不良反應者皆可通報。

針對國外曾有民眾疑似使用含ambroxol或bromhexine成分的袪痰劑藥品,卻發生過敏及嚴重皮膚不良反應的通報案例,食藥署說,國內目前未曾接獲相關案例,但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已於18日公告修訂含ambroxol或bromhexine成分處方藥品的中文仿單,加強標示可能產生的各種嚴重皮膚不良反應類型。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王博譽19日表示,網路上已經建置「單一通報入口」,途徑為食藥署網站→主題專區→我要通報;若針對藥品不良品及療效不符等,民眾也可以直接透過手機通報,比如更換其他廠牌的藥品後,發現兩者療效不一致或發生不良反應。

藥物過敏及嚴重皮膚不良反應常見6大前兆症狀,包括:「疹」-皮膚紅疹、搔癢或水泡;「破」-口腔潰瘍;「痛」-喉嚨痛;「紅」-眼睛不適(紅腫、灼熱);「腫」-眼睛、嘴唇腫;「燒」-發燒,食藥署提醒,這些症狀可能在服藥後數日內發生,也可能拖延至2~3個月內才出現,民眾於用藥期間若出現1個以上的過敏前兆症狀,應立即回診或諮詢藥師。

食藥署同時提醒醫療人員,調配處方藥品前應主動詢問病人的過敏史,並讓病人瞭解藥物過敏的可能症狀,以免病人誤以為只是感染上呼吸道小疾病或一般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