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模命案烏龍報 籲網路新聞自律

鄭羿菲 2017/03/09 14:22 點閱 20854 次
公民媒改盟召集人葉大華(右)及媒體觀察基金會公共事務長林福岳(左)指出,小模命案的烏龍報導,主因在記者沒善盡查證能力,及網路媒體自律不足。(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公民媒改盟召集人葉大華(右)及媒體觀察基金會公共事務長林福岳(左)指出,小模命案的烏龍報導,主因在記者沒善盡查證能力,及網路媒體自律不足。(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未審先判式的報導小模命案,媒體巨獸已毀個人名譽!「記者對司法案件的報導,不夠謹慎判斷消息來源,以致未審先判。」公民媒改盟召集人葉大華9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媒體觀察基金會公共事務長林福岳也說,「自律委員會在電視媒體平台,已達成一定的監督效果,如空難死者嚴查、不再播出屍體等,但社群網路的直播卻打破了此類自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促成『網媒自律』。」

媒體失去自律能力

日前外拍女模命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程嫌一開口便緊咬女友梁女涉案,而媒體在法官與檢察官未裁定前,便大肆播報梁女資訊,造成民眾「誤解」,之後士林地檢署在查驗相關證據後,發現程嫌「說謊」誤導,決定釋放梁女,媒體事前大肆播報形同跳樑小丑,但其實類似情況在2013年的「媽媽嘴」命案就已發生過。

「在重大司法案件的報導上,記者應該更加謹慎,勿促成『未審先判』的報導。」葉大華9日在「女模命案媒體是在守門?還是在鬧事」記者會上表示,案發後第一時間地方記者以私人關係向地方警局取得「非公開的訊息」,為了求快便報出新聞,但消息來源並非警方發言人,對案情恐添加個人意見,或證據解讀不完全,記者不應該照單全收、失去查證的警戒心,導致下筆時梁女被誤認為是主嫌之一,也讓社會一面倒地接受此說法。

記者、網媒是誤報主因

葉大華指出,網路社群的發展,也進一步讓媒體求快卻沒騰出時間查證,進一步造成民眾掀起「鍵盤柯南」接龍描述案件,但特別是在司法案件上,這些行為恐已造成當事人人權不可逆的損害,真正的問題在於網路新聞的自律機制沒辦法建立,「NCC應該積極藉此案件,召開網路新聞業者的自律研擬,促業者成立自律委員會,避免下一次的烏龍報導與公審。」

林福岳說,新聞工作的本身是要報導事實真相,現在回過頭來看小模命案的報導方式,民眾都會認為是錯的,但從2~8日期間四大報發了超過200則的相關新聞,內容皆明暗指出梁女是主嫌,卻至今未見一家媒體更正或刊出道歉,媒體無疑違背了相關原則,成為人權的傷害者與公平正義的迫害者。葉大華補充說,「未來將列為自律委員會的討論項目、推動檢討。」

委員會有效自律

媒體追問,平面與電視媒體爭相報導的情況,是否代表「媒體自律破功」?「媒體自律還是有一定影響力。」林福岳表示,目前電視媒體普遍設有自律委員會,而平面媒體四大報僅有一家有設立,通常有自律委員會的媒體平台,會較謹慎、檢討,也會有內部懲處,如調職、停職等方式落實監督。

林福岳指出,2014年復興航空墜毀澎湖的空難事件,曾發生電視新聞誤報死訊的情況,事後經過自律委員會的檢討後,「在2015年的復興航空南港空難事件時,媒體便謹慎查證,更進一步的是在2016南台灣大地震時,電視媒體已經不再播出罹難者屍體、家屬哀嚎等畫面,」但網路媒體的自律還未建立,民眾可能會在直播中看見一些比較不恰當的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