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害干擾求償 環署可受理稽查

林亭妤 2017/02/21 18:08 點閱 36577 次
雲林虎尾農民因稻米、大蒜等農作物受到排放氟化物廢氣影響而乾枯,向環保署裁決會申請裁決,每人約獲賠2萬元。(環保署提供)
雲林虎尾農民因稻米、大蒜等農作物受到排放氟化物廢氣影響而乾枯,向環保署裁決會申請裁決,每人約獲賠2萬元。(環保署提供)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住家附近有噪音不堪其擾、有毒廢氣排放也常導致個人健康受損。環保署21日表示,民眾若遇公害糾紛,可透過公害陳情方式,由環保單位受理與稽查,並要求污染者改善;但若公害污染已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則可透過民事訴訟或公害糾紛處理程序裁決,爭取權益。

環保署21日在記者會中指出,當公害汙染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受害民眾常不知如何伸張權益及求得賠償,最後有理說不出口。此時民眾可考慮向環保署求助,透過「公害糾紛法律扶助專案」取得法律諮詢、法律文件撰擬、調解、調處、裁決代理或民事訴訟代理等法律扶助。

專案自101年6月起開辦迄今,已扶助58件公害糾紛案件、受扶助人數844人、協助受償人獲賠金額約1600萬元。環保署說,民眾若遇公害污染如:噪音、廢氣等任何法律扶助問題,都可撥打諮詢專線(02-2733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