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扭曲的年金思維 如何更張?(吳俊益)

吳俊益 2017/02/05 11:21 點閱 1383 次

退休年金依各國的制度,本意應是一種「世代互助」,也就是現行職場上工作的從業者與雇主(含政府)各自定期提撥一筆費用,作為年長且已退出職場的長輩,在退休後的生活能有一個基本保障,待年輕人自己老後退出職場,則有更年輕一代提撥退休基金以支付其老後生活。

故退休金額給付的多寡需視提撥金額的大小、年輕世代的規模與基金的投資績效而定,以基金得以永續經營為給付的最高原則。這種「老有所終」的互助思維,原是人類崇高的美意。只是放在國內的軍公教退休制度裡,卻全然不是這麼回事。

撇開18趴不談,現行公務員退休制度裡將「本俸乘2」計算,就是一個不知所由的制度,而且新、舊制加總結果,往往達到原所得的95%,甚至超過100%。等於退休後還可享有原來的收入,不但如此,退休金幾乎不必繳稅,且子女教育補助與年終獎金依舊,但公務員大多每個人只提撥幾千元,卻要供養如此高的退休給付,顯然當年制度的設立者,根本欠缺永續經營的想法。

其次,所得替代率也是一個令人費解的概念,按每個人工作階段薪資有高低,是因為所負擔的責任有輕重,故依不同職位給予不同的待遇,其工作或才華對職場的貢獻度,已經在薪資裡反應了。沒有理由退出職場後,還要求社會仍舊給予相同的待遇,而且高職位者,退休後仍享有高退休給付,與基層退休者有時相差好幾倍。等於將職場中的階級延續至一般生活,造成同是一國國民,卻用制度鞏固既有階級至終身,更遑論軍公教與勞工退休差異,根本違反平等原則。

最近考試委員周玉山批評年金改革造成退休公務員「不能奉養父母、照顧家人」,顯然是退休金制度的扭曲,按理,退休金是保障個人退休之後的生活,不是讓他拿錢去養整個家庭。現行做法就是錯解制度,才造成有人可以拿高額的退休金替子女買房繳貸款,如此扭曲,要不了多久年輕世代將沒有退休金可領,「世代互助」變成「世代剝削」,豈可不改?

然現行可能改革方案時程竟長達16年,且未來少子化加高齡的變數仍多,意味相同的改革劇碼可能15年就得再玩一次。個人認為,簡單的事不必搞複雜,複雜的制度一定內藏魔鬼。

年輕世代(例如未滿40歲)退休年金應改成「儲蓄制」,不分職業別,為避免個人年老時的生活無所靠,國家要強制每個人在漫長30至40年就職中提撥基金來儲蓄,定出最低金額,但可自願提高,待退休後連同雇主與國家提撥的部分,按定存利率(或基金績效)核算,參考新制勞工退休給付方式,退休起至平均餘命84歲平均分配提領。

若有幸長壽84歲以上,則改為國民年金方式另行立法規範。這種退休制度不會有基金破產的顧慮,且無世代矛盾,思維回歸國民本身,想退休後過比較好的生活,則應該儘早理財規畫,循保險、商業基金與股票去選擇投資,自已的人生自己負責,國家把資源放在治安、教育、經濟上,方為正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