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象牙買賣漏洞 林務局:明年清查

林亭妤 2016/11/29 13:08 點閱 15446 次
立委黃偉哲(右1)等人29日指出,庫存象牙買賣的查核有很大漏洞。(photo by林亭妤/台灣醒報)
立委黃偉哲(右1)等人29日指出,庫存象牙買賣的查核有很大漏洞。(photo by林亭妤/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針對我國庫存象牙的買賣管制,立委黃偉哲29日指出,我國民國84年訂定規定,有庫存象牙的業者只要申請販賣許可就得以販售象牙再製品,卻恐存有走私象牙進來、合法販售出去的法律漏洞。農委會林務局副局長廖一光回應,明年一定會全面清查盤點「庫存象牙」,也會完成建置線上管理系統。

關懷生命協會、WildAid野生救援、立委黃偉哲29日聯合召開「終止營利性象牙買賣」記者會指出,我國於民國84年針對象牙的營利性買賣訂定《庫存象牙產製品管理補充規定》,內容說明基於憲法對人民的財產權保障,若是私人持有象牙者,經登記後可以合法保有;或是若有業者在法律公告前已進購象牙存貨,則申請販賣許可證後也可以合法買賣庫存象牙的產製品。

廖一光說,該規定可以管制販賣市場,監督象牙的數量變化和人民財產權。

「但漏洞在於政府核發許可證時,並沒有核實那些象牙是否合法的動作。」關懷生命協會副理事長張章得指出,相關主管機關就是丟一張表格讓業者填上象牙品名、數量、重量、放置地點,卻未去核實這些象牙是不是民國84年前申請的合法存貨,導致象牙可能得以透過非法走私進入國內、卻持有販賣許可證合法買賣。

據林務局登記資料顯示,庫存象牙的數量從民國84年至今的確有減少,廖一光表示,整支象牙從當初的690支,到2016年剩下230支;象牙加工品(僅含印材,不含象牙雕刻品等其他加工品)則從9萬多個減少到現在2萬多個。

對此,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等人強烈質疑,20幾年過去了,這些庫存象牙怎麼可以賣都賣不完?政府如果不確實查核業者登記的品項是否為當年的庫存象牙,只怕這些「披著羊皮的象牙」會「越賣越多」。

廖一光回應,明年林務局會全面清查象牙數量並建置線上管理系統,依據野保法第24條規定,現在也有全面禁止新品象牙的商業性輸出入,且依據野保法第16條、第35條規定指出,這些象牙產製品若沒有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陳列或展示,違者可處以6個月~5年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萬~150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