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我國每年通報的家暴目睹兒都在2萬名以上。」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26日指出,這2萬名還不包括兄弟姊妹間的暴力,而18歲以下目睹暴力的痛苦記憶,可能延續到老年都還存在,並反應在其他行為上。新北市警察局中和分局家防官李修度表示,現在警察到了家暴現場後,有一定的敏感度都會先詢問屋內是否有小孩在。
常見媒體上出現受暴孩子舉刀殺了雙親中某方,是為了保護另一方的新聞,衛福部照護司長張秀鴛26日在「關懷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記者會中表示,那些孩子舉刀時掙扎的不是那一瞬,而是已經掙扎了一輩子,在那一瞬下定決心,「一個孩子從長期處於暴力環境中到變成殺人犯,是何其不幸的事情。」
曾是家暴目睹兒的導演王盼雲講述自己對父親的印象,就是很常交際應酬、醉醺醺的時候像個暴君,會毆打母親、讓孩子跪在他腳下。小時候的她不懂如何反抗,只能默默承受,這樣的心理創傷讓她成年後,覺得自己的社會觀的確變得較為冷漠、對他人較冷眼旁觀、好像自己沒什麼感情一樣。
「目睹兒少沒有外傷,是沉默的受害者。」張秀鴛表示,目睹暴力的創傷反應可能是對事物失去興趣、對人產生疏離感、焦慮不安引發過度躁動等,長期下來可能造成情緒困擾,常出現命令式、爭吵式的溝通方式,「也有人會對自己的婚姻沒有信心,但每個人的反應都是個別化的。」
「警察在過去比較不會去注意目睹家暴的兒少,現在已經養成一定的敏感度了。」擔任了15年警察局家防官的李修度指出,相較於家暴家庭中的直接受害者,家暴目睹兒在過去較沒有引起警察注意,但自從目睹兒被法律列為受害者後,警方現在到了家暴現場都會先詢問屋裡是否有小孩,並引導下一步的諮商協助。
台中家暴中心主任侯淑茹表示,許多家暴受害家長在接受詢問時,第一說詞常是「孩子沒看見,孩子沒事,孩子在睡覺」,但只要身處家暴環境,孩子或多或少會有心理陰影,而在以往接觸的案例中發現,年齡較小的孩子會不敢表達父母親吵架的過程,這時候需要輔導他們說,大人的問題跟小孩沒有關係,鼓勵他們說出來並給予正確的情緒處理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