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保外就醫出席公眾場合的事情,其實從還未當記者前就耳聞紛擾多次,原本以法律生的角度來看,阿扁因龍潭案一審遭判貪汙有罪的情況下,非前總統禮遇條例所適用的身分,卻仍被邀請國慶大典,感到些許詭異想就此點下功夫。可惜的是訪問對象認為「貴賓」也是主辦單位邀請的自由考量,只好切回法律的老議題。
但其實在法界來看,阿扁的議題已經被炒到快爛掉了,也非單純法律能夠處理,法界更關心的是阿扁的保外就醫標準是否能醫治適用所有的受刑人。當下的感覺是媒體成為一種資訊的散布「工具」而已,沒辦法給民眾太多的額外資訊。
所以阿扁到底有沒有促進受刑人的人權?律師說受刑人可以洗熱水澡,這方向有提升,但保外就醫部分,受刑人大概都同意保外就醫的標準沒有太多變更。
今日成果:
警關切意見領袖 朝野反對查水表
https://anntw.com/articles/20161009-JPhf
秋季乍暖還寒 夏衣別急著收
https://anntw.com/articles/20161009-BH50
中監駁扁出席 非單純法律能解決
https://anntw.com/articles/20161009-93v9
醫療廣告禁令 立委:要給醫美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