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代言食品出包 謝震武不罰

林亭妤 2016/08/11 16:53 點閱 12120 次
謝震武代言產品標示不實一事,食藥署回應,是產品自身問題,和代言人無關。(photo by 網路截圖)
謝震武代言產品標示不實一事,食藥署回應,是產品自身問題,和代言人無關。(photo by 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綜合報導】知名節目主持人謝震武代言的「天地合補高單位葡萄糖胺飲」飲品,日前被衛生局抽驗出葡萄糖胺內含量僅948毫克,只有標示值的6成,涉產品標示不實。食藥署11日回應,此產品是為標示不實,和代言人本身沒有太大關係,除非代言人涉及廣告誇大不實,才會依《食安法》開罰。

彰化縣衛生局3日公布22件市售「含葡萄糖胺成分保健食品」的抽驗結果,有8件產品其葡萄糖胺、葡萄糖胺鹽酸鹽含量不合格,謝震武所代言的產品其包裝標示每60毫升,內含量1500毫克,實際抽驗結果卻僅948毫克,葡萄糖胺含量不足,產品疑涉標示不實。

「其實人體可以自行合成葡萄糖胺,」彰化縣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長林毓芬說明,只是隨著年齡增加,合成速度會趕不上分解的速度,民眾可多補充含有膠質及軟骨素的食物,如:白木耳、山藥、鮭魚、海鮮等,維持關節健康。

林毓芬解釋,含葡萄糖胺的產品,並不會因放置時間的長短而出現自然耗損,推測應該是在製造過程中有所損耗,業者在製造前就應該掌握耗損的量,在製造過程時多放一些葡萄糖胺量,才能讓成品符合標示含量。

「產品不合格的地方若是標示不實,則跟代言人本身較無關。」食藥署表示,這是「天地合補高單位葡萄糖胺飲」產品自身耗損的問題,代言人不知無罪,除涉及「廣告誇大不實」,才會依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裁處《食安法》第45條罰鍰4~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