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工廠汙染土地 無主難開罰

林亭妤 2016/08/08 19:41 點閱 34344 次
環保署8日公布10年廢棄工廠調查整治結果。(photo by 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8日公布10年廢棄工廠調查整治結果。(photo by 環保署提供)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102家廢棄工廠發現遭受汙染,其中有88家為重金屬為主的土壤汙染。」環保署8日指出,全國共有12萬家廢棄工廠,但礙於調查有資源、人力和時間的限制,10年來僅完成4.2萬家廢棄工廠的盤查。環保署表示,許多廢棄工廠因產業外移等因素,面臨「無主」的境況,環保署仍會投入整治基金,但需5~10年才能完成汙染改善。

環保署自民國93年起針對全國12萬家廢棄工廠進行調查,8日在「廢棄工廠十年調查有成」記者會上指出,在102間遭受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廢棄工廠中,高雄、桃園、新北、彰化就有75間,約佔整體73%,汙染產業多為基本金屬、石油化工與基本化學業,彰化則是金屬表面處理業。

「102家遭受汙染的工廠中,有71處已經完成汙染改善並且解除列管,但有21處找不到污染行為人。」環保署土污基管會執行秘書賴瑩瑩指出,有許多廢棄工廠因外移、停業等造成狀況不明,如:現況為空廠房、空地,或是稽查人員到了現場才發現廢棄工廠已變更為道路、住宅、停車場、新廠房。

「但要整治,需找出行為人才能依法開罰,否則需改由地主承擔改善污染的責任,但地主是否有責,目前法律還無法確定能否強制約束。」賴瑩瑩解釋。

環保署表示,依據10年的經驗成果,未來將繼續進行工廠環境評估、整治,會結合「汙染潛勢」、「環境傳輸」、「承載受體」三大因子,且為了完善廢棄工廠的管理,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9條規定,於94年1月1日以後,事業的工廠土地移轉、設立登記、歇業關廠前,都需執行「用地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