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黃敬哲台北報導】台灣的人行道宛如障礙競技場,尤其是對老弱婦孺而言,於生活中喪失了應有「行」的尊嚴。立委余宛如在19日公聽會中表示,台灣人對路權的意識非常薄弱,往往會私自佔有屢勸不聽,她認為,政府應透過罰款,讓民眾逐漸養成路權意識,並把這些錢拿來建設更好的道路環境。
眾立委及相關組織人士所連署的公共通行權聲明書中指出,公共通行權是基本人權,但在台灣要貫徹這是很不容易的事,在台灣「以車為本」的環境下,人行道的品質不佳尤其可見,希望新政府能夠尊重路人權益,還給民眾安全通行的人行環境。
罰款彰顯路權
立委余宛如表示,她在當媽媽之後對行人路權感觸更深,在人行道推嬰兒車非常辛苦,常常高高低低,還有許多阻礙,甚至還有自行車與行人爭道。她記得以前在英國念書時,曾把自行車騎到人行道,結果被罰了兩千多元,讓她對此印象深刻,她相信,政府對於維持人行道品質及安全還是有很多能做的事。
余宛如強調,她常常想不通,為什麼一些攤販可以在騎樓上做生意,很多住戶也會堆砌盆栽在騎樓,並且屢勸不聽。她認為,政府應透過罰款,讓民眾養成對路權的認識,並把這些錢拿來建設更好的道路環境。
政府加強監督
「台灣的公共通行,就如同我額頭上無數的傷疤。」愛盲協會的視障人士表示,若政府沒有持續監督,今天開的公聽會其實也不會有效果,台灣雖有法律但沒有制度來做這件事。營建署應保證人行道的權益不能被逾越,若有非常之必要都應該進行申請。還有與會人士指出,台灣的道路法規似乎不溯及既往,所以才造成這樣的問題。
營建署回應,其實就算是舊有道路也是可以申請闢劃人行道的。不過公共通行在實施方面的確是有問題,營建署針對無障礙空間,補助各縣市辦理人行道拓寬已有9年,台北市的成果已經算是不錯了,中南部情況更糟。很多民眾為了私利不願意政府在其私有土地附近建人行道,甚至去抗爭。有的時候人行道也的確限縮了,汽車跟機車的停放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