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黃敬哲綜合報導】聯合國(UN)說上網將是人權的一部分,此決議也受到70個國家的連署通過,但是中國、俄羅斯、印度等17個國家卻反對此案。聯合國官員表示,雖然聯合國沒有辦法強制性的執行這項決議,但作為一項人權發展的重要議題,仍會持續施壓來改善各國政府的作為。
據《Firstpost》報導,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通過了一項非約束性決議,將讓使用互聯網成為一項基本人權,若有國家否認這種權利,將成為違反公民人權的道德問題。
中俄印帶頭反對
該決議是由70個國家簽署的共同提案通過。然而卻有17個國家的強烈反對,這些國家包括,中國、俄羅斯、印度、孟加拉、玻利維亞、蒲隆地、古巴、剛果民主共和國、厄瓜多、印度尼西亞、肯亞、卡塔、沙烏地阿拉伯、南非、阿聯酋、委內瑞拉和越南。
聯合國指出,這項決議的目的是為了促進互聯網的發展,因為它促進民眾獲得教育的機會。聯合國並強調,網路對現代生活而言已經是一種基本需要。該決議也呼籲各國應盡快解決資訊安全問題,並確保互聯網的自由,使民眾認識到隱私的重要性,同時有責任反抗侵犯人權的制度。
該決議更指出,婦女及兒童應有透過網路接受教育的機會。然而反對該決議的17個國家,主要的意見是深怕有不良的資訊來擾亂社會,其意在於自由上網的前提應是受國家管控。
將持續施壓
聯合國官員托馬斯表示,「我們對一些民主國家感到失望。」,如南非、印度尼西亞和印度等,居然投票反對網路自由。為了實現聯合國2030年持續發展議程並拓展國際人權義務至關重要的一步,任何國家都不應該站在反對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