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我國遠洋漁船管理,避免進一步收到紅牌,我國漁業主管機關透過修法,擬將違規罰緩從現行3萬~60萬元,提高到200萬~3,000萬元,卻遭來遠洋漁船船東反彈,認為罰則過高不符合比例原則,使得該項修法在立法院審查因無共識,尚待朝野協商。
應給國人交代
被舉紅牌,不僅台灣的遠洋漁獲無法銷至歐洲,歐盟也會聯合其他國家抵制,產業影響甚鉅。少數人違法獲利卻要由全部漁民來承擔苦果,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對此,在立法院擁有絕對人頭優勢的民進黨需表態,不能只想討好財團,不顧全民利益。
台灣遠洋漁船公司資產雄厚,所雇用船員多為外國籍,能提供國人就業機會有限,儘管產值達438億元,對於國內GDP的實質貢獻卻不高,綠色和平組織甚至公開指責我國遠洋漁船常涉及人口販運、虐待或謀殺等,以致政府每年不但要投入龐大經費協助遠洋漁業發展,還要背負少數遠洋漁船從事非法漁業活動賺取暴利所帶來的負面批評與懲罰,漁政機關有必要對外清楚說明,給國人一個交代。
惟有遏止方為上策
持平而論,我國漁船多數守法,只有少數違規,但是對於這些違規的遠洋漁船船主,政府部門除了修法予以嚴懲外,更重要的是展現足夠的執行力來遏止非法的漁業活動,提高從事非法活動的風險,讓他們不敢心存僥倖。然而從台灣官方過去在取締以及處分非法漁業活動的績效與實際情況,都有嚴重落差且常重重舉起輕輕放下,讓保育團體強烈質疑台灣漁政機關說一套做一套,有輕縱之嫌。
台灣或許不是非法漁業的大咖,但是官員們在面對外界質疑時老是覺得對方是在找麻煩,不願開誠布公共同來解決問題,讓人覺得在護短,若台灣非法捕魚案例在國際媒體前頻頻曝光,勢必影響到台灣水產品的國際行銷。
只著眼於短期問題
蔡總統多次宣示海洋開發為對未來施政的重點之一,令人憂心的是對於台灣漁業未來要如何在國際共同規範下,達到永續發展,包括短中長期的政策目標和具體做法如:最適漁船船數、底層漁工人力培育、漁工薪資和制度合理化、漁工基本權益確保、漁船岸上與海上作業環境改善、沿近海漁業振興、國際漁業投資、漁業資源復育、漁業不當補貼調整、永續漁業管理機制、漁業資源合理分配、權宜漁船源頭管控等等,一直以來就缺乏完整的政策規劃,只著眼於短期問題的解決(此次亦然)。
許多違法、資源遭壟斷、人事紛擾等問題在全球第一捕撈量的迷失下被刻意忽略,才會造成今日台灣漁業面臨可能遭到制裁的窘境,這絕對不是台灣之光,對此長期主導台灣漁業資源分配與施政主軸的高官們至少應該勇於負責吧,別讓台灣海洋國家的夢想最終成為黃梁一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