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驗市售粽子 合格率過98%

林亭妤 2016/06/06 19:18 點閱 9491 次
食藥署提醒,民眾包粽子時應慎選食材,乾貨配料(如蝦米、香菇、金針等)避免選擇顏色太過鮮豔,以免有過度的添加物使用嫌疑。(photo by users condesign on pixabay)
食藥署提醒,民眾包粽子時應慎選食材,乾貨配料(如蝦米、香菇、金針等)避免選擇顏色太過鮮豔,以免有過度的添加物使用嫌疑。(photo by users condesign on pixabay)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綜合報導】「針對粽類食材及醬料,抽驗851件端午節慶食品,檢驗結果計836件符合規範,合格率98.2%。」食藥署截至105年6月初,分別針對販賣場所檢驗食品的衛生標準、針對各式粽類食材及醬料檢驗防腐劑、著色劑、硼砂等,檢驗結果發現不符規範的產品多在傳統市場,但也見大賣場家樂福的肉粽生菌數超標。

「不合格的鹼粽,測出硼酸及其鹽類為陽性,包括金山老街攤商及彰化的大城吳媽媽古早味鹼粽。」食藥署指出,製作鹼粽過程中,不能添加未經許可的「硼砂」添加物,但可改以「三偏磷酸鈉」(用量以phosphate計3g/kg以下)替代。

食藥署6日表示,端午節慶將至,市面業者紛紛推出各式各樣的應節食品,為恐夏季氣候高溫多濕,食品容易腐敗變質,因此食藥署針對製造及販售業者之食品作業場所,查驗食材是否確實離地置放、冷凍冷藏庫之食材有確實覆蓋、工作人員穿著完整工作衣帽等,在471家中查核結果有332家符合規範,合格率70.5%;而抽驗851件端午節慶食品,836件符合規範,合格率98.2%。

「台中兩家家樂福大賣場的石門農會古早味肉粽及阿添師傳家寶北部粽,經檢驗,生菌數超標、大腸桿菌呈陽性反應。」食藥署表示,違反食安法第17條,已將違規產品全數下架,並命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罰3~300萬元。

食藥署提醒,民眾包粽子時應慎選食材,乾貨配料(如蝦米、香菇、金針等)要避免選擇顏色太過鮮豔,以免有過度的添加物使用嫌疑,生鮮配料也要注意肉品來源的衛生及儲存條件。如果要購買即食粽子,要選購保溫於60℃以上之產品;若購買非即食性粽子,則要選擇保存於冷藏或冷凍櫃內之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