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橋養活人工胚胎13天 衝撞生命倫理臨界值 (20160505 每日電訊)

邱慕天 2016/05/05 19:16 點閱 1493 次

《每日電訊》 The Daily Telegraph
目前英國法律規定,人工胚胎要在實驗室的生長期不能超過2週。這是因為醫學發現同卵雙生的雙胞胎在胚胎育成的14天之後就不可能出現了,因此醫學倫理上判定個體生命之旅,在14天後就已然展開。

英國在1991年採取這項法律,然而它只是作為名目存在。這是因為實驗室的技術無法讓人類胚胎在母體子宮外單獨存活7天以上。然而劍橋大學實驗室4日在《自然》期刊上發表了開創性的新研究,表示達成了可以讓胚胎在實驗室培養品活上13天的育成技術。

儘管在研究中使用的胚胎是體外受精者所捐贈,但這已經對醫學倫理產生極大的震撼。許多科學家,包括領導這項研究的馬格達萊納‧澤尼卡-勾茲教授在內,都指出為了科學研究能夠進一步發展,是時候重審這個14天的限制了。

過去胚胎在第7天植入母體後,許多觀察被迫中斷,科學家無從繼續瞭解細胞和分子會如何繼續發展變化。也因為欠缺這方面的知識以及植入不當,體外受精胚胎植入有3分之2的高機率最終會失敗。科學家表示,如果開放他們研究清楚,體外受精存活率可望提高,對人類疾病、身心障礙的預防研究或許會大有斬獲。

倫敦弗朗西斯‧克里克研究所的羅伯特‧洛弗爾-巴吉教授認為,隨著技術突破,法律將14天延長到21天會很不錯,但也不排除這可能會開啟「潘朵拉的盒子」。基於捍衛生命的立場,「生殖倫理學評論」機構主任瑟芬‧昆塔瓦萊則堅持,生命不應該在培養皿中被當成實驗品。

納菲爾德生物倫理委員會預計在今年內召開專家會議,討論此一嚴肅議題的法規是否依然適用。
http://www.telegraph.co.uk/science/2016/05/04/artificial-womb-breakthrough-sparks-row-over-how-long-human-em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