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修正三讀 申請緩召更難了

許洪福 2016/05/03 20:42 點閱 11006 次
立法院三讀修正兵役法部分條文,家中有姊妹的後備軍人,將無法申請緩召。(photo by wikipedia)
立法院三讀修正兵役法部分條文,家中有姊妹的後備軍人,將無法申請緩召。(photo by wikipedia)

【台灣醒報記者許洪福台北報導】後備軍人請注意!立法院3日三讀通過兵役法部分修正條文,將現行的只要父親年滿60歲或死亡、家中無「兄弟」就可以緩召的規定,改為只要家中父或母年滿60歲或已死亡,又沒有「兄弟姊妹」,才可以申請緩召,看似條件放寬,但是只要家中有兄弟姊妹,無論家中父或母是否年滿60歲或已死亡,都無法申請緩召。

根據現行兵役法規定,受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的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原來只要父親年滿60歲或死亡、且家中無兄弟者就可以辦理緩召,但新三讀修正通過《兵役法部分條文》,將舊條文修正為,只要家中父或母年滿60歲或已死亡,且沒有兄弟姊妹才能申請緩召。

為了配合尊重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規定,因此又將現行條文規定「同父兄弟」的字眼,修正為「兄弟姊妹」;而「其父已年逾60歲或死亡」的字眼,則修正為「其父或母已年逾60歲或死亡」。所以未來家裡有姊妹的後備軍人,將無法申請緩召。

此外,因為12年國教上路,為了保障學生的受教權,針對學校老師的部分大幅放寬,兵役法修正特地將高中職教師,納入為可以申請緩召的人員,同時也配合《社會救助法》中低收入戶的規定,將中低收入戶一倂增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