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濫用時薪制 立委促加強取締

林亭妤 2016/04/28 15:11 點閱 8111 次
日本明訂勞工特休假規範。圖表翻攝自立委王育敏PPT。(photo by users B_Me on pixabay)
日本明訂勞工特休假規範。圖表翻攝自立委王育敏PPT。(photo by users B_Me on pixabay)

【臺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大多數的部分工時工作者是學生、二度就業婦女,許多雇主吃定了他們不敢質疑,在勞工權益上占盡便宜。」立委王育敏28日於立法院會議上指出,勞動部在「部分工時工作者」的稽查上,應將年輕大學生列為最優先順序。勞動部長陳雄文對此回應,學生工讀都會特設稽查專案。

勞動部長陳雄文28日於立法院報告「部分工時工作者全職化危機」指出,104年統計部分工時工作者約40萬5千人,按性別比例分類,男性有16萬人,女性有24萬人,顯示女性部分工時人數較多;按年齡層分,15~24歲的年輕族群最多,有13萬8000餘人,顯示學生多利用課餘或假期兼職打工。

陳雄文說明,這些部份工時工作者多為餐飲服務生、行政人員和加油站工讀居多,其中有7.6%的人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已達正職勞工的門檻,卻還依著時薪、日薪或按件計酬方式。

「你們認為有多少學生有能力、敢於去跟雇主談條件、提特休?」立委王育敏於質詢時建議勞動部,主管機關應該要為這些人撐腰,先訂定明文法律協助他們捍衛勞動權益。

王育敏說,在日本對於勞工特休假有很清楚的規範,以週工作日數4天、年工作日數169~216天為例,年資滿半年可享有7天特休,但台灣卻是完全授權給雇主和勞工自主協調,這其中根本有一半以上年資超過1年的工作者,從來沒有放過特休假。

立委蔣萬安也認為,目前法則對部分工時工作者的訂定不清不楚,應明訂幾小時內為部分工時、幾小時以上為全職,避免雇主透過「勞資雙方可自訂協議」的模糊定義,來迂迴化地利用勞工。

陳雄文回應,部分工時工作者的權益要跟一般正職勞工一樣,享勞基法的同等待遇。勞動部在最近1萬多件的部分工時工作者調查資料中,發現2500多件違反案件、400多件沒有給予特休假,他們會加強這方面的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