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野生動物 原民團體盼自治

鄭羿菲 2016/04/20 17:49 點閱 8354 次
針對野生動物保育原住民團體也有話說,原民認為強化自治權才是有效保育的第一步。(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針對野生動物保育原住民團體也有話說,原民認為強化自治權才是有效保育的第一步。(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復育野生動物生態系統的第一步,是政府應該重建原住民部落的自治體系。」台東大學生命科學系教授劉炯鎴20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有自治權,才能落實傳統原民與環境共存的概念。台灣原住民守護領域聯盟秘書長Sutej Hugu說,「國際上以原民社區經營都有很好的成功案例,呼籲政府能更重視原民自治。」

針對立法院想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引起保育團體、學者反彈粗糙修法,而原民團體也有話要說,原民團體在20日舉辦「守護野生動物」記者會,邀請劉炯鎴、Sutej Hugu、阿美族馬蘭部落副司祭Hokira等人表達原民生活真相。原住民族青年陣線代表Savungaz Valincinan說,「不要把原民與盜獵劃上等號,這個污名不拿掉,原民團體跟其他團體便很難對話。」

劉炯鎴表示,許多學者、動保、環境團體對於生態的研究往往跳過原民的思維,直接以「保育」觀套在原民身上,容易產生落差,其實原民對生態環境、狩獵動物的傳統觀念都會自動自發規劃哪些地區、時節不要進入狩獵,「甚至在設置套索前,都需要判斷腳印是屬於什麼動物、體形多大、從哪邊經過等訊息才佈陷阱,不是亂佈。」這些都與保育野生動物的立場並無違背。

「國際上在環境永續發展及保育野生動物上,著重以社區為單位的生態環境守護,且在中美洲、非洲、亞洲、澳洲等原民地區都有很好的成功案例。」Sutej Hugu說,國際政府間與原民合作參與長期生態監測,才能達到真正了解生態環境的資訊,畢竟學者們要調查的範圍,就在原民平時生活的領域中,但台灣卻還未落實。

針對原民部落出現盜獵等情況,Sutej Hugu語帶激動地說,政府根本不承認原民部落的自治權,民眾卻又要自治會管制少部分從事盜獵的原民,這根本不合理,自治會自始都沒有被賦予公權力去管制,「且民眾把少部分族人的錯誤行為,涵蓋到整體原民身上並不公平,因為社會中總是會有違法分子。」

劉炯鎴認為,原民自治並沒有像政府、民眾想的糟糕,反而能有效的約制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