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陳怡安台北報導】消債條例已上路8年,但卡債族仍難翻身!民進黨立委吳玉琴11日表示,錢滾錢的利息會把債務人逼向絕路,應啟動第三次修法,降低債務條件的嚴格規定。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律師林永頌建議,在取消聲請更生或清算前必須先協商或調解、降低聲請更生的規範,以及將清算不免責事由的明確化等。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卡債受害人自救會與法律扶助基金會11日召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修法記者會。律師林永頌指出,我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雖已上路8年,但仍有很多重大問題,像是現行的消債條例太過嚴苛,我國法院更生方案通過比率僅65%,相對於日本的85至92%明顯偏低;清算免責案件通過比率更只有45%,遠低於日本的97%。
林永頌針對消債法修法提出建議:第一,取消聲請更生或清算必須先跟銀行協商或調解,債務人可以選擇先協商或調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以免債務人遭部分法官以「不具還款誠意為由刁難」;第二,取消更生債務1200萬之上限,因為利滾利的狀況下,欠款金額很容易超過1200萬元。
第三,明定法院認定債務人支出下限的規定;第四,清算不免責事由明確化;第五,放寬清算不免責債權人得再聲請更生或清算,例如民國100年前遭駁回更生方案之債務人,可以再聲請更生或清算,因為過去的規定較為嚴苛,對他們而言有失公平。
立委吳玉琴呼籲,政府面對債務人應積極解決債務問題,才能讓社會付出最少的成本,使債務人可以重新展開新的人生。法扶會陳為祥執行長則提醒債務人也可向法扶會申請律師協助,才能盡快解決債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