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殺人嫌犯患精神病?刑大挨批

張智鈞 2016/03/31 18:29 點閱 8283 次
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北市刑大已針對新聞內容即時改正,但針對大眾的誤解,仍應對外說明。(photo by wikipedia)
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北市刑大已針對新聞內容即時改正,但針對大眾的誤解,仍應對外說明。(photo by wikipedia)

【台灣醒報實習記者張智鈞台北報導】「如果警察能診斷病人的疾病,我們也不需要那麼多精神科醫師了。」立委陳怡潔31日上午在立法院質詢時,直指台北市刑大無相關專業知識,卻妄加判定病人情況,實為缺失,要求警政署長道歉,且宣稱嫌犯患有精神疾病,恐有替嫌犯減刑之疑慮。對此,內政部長回應說,警方絕對沒有替嫌犯脫罪的意圖。

立委陳怡潔31日批評台北市刑大在案發後的新聞稿,該新聞稿指出涉嫌犯案的王姓男子為精神病患,但針對王嫌進行追蹤後,發現其並無相關就醫記錄,未領有精神障礙手冊,也沒有門診追蹤的記錄,應無法判定有精神疾病。刑大後續才在新聞稿中予以更正,改稱王嫌在家中屢有疑似精神不穩定的症狀。

「很多精障患者都很緊張,擔心自己會被抓走!」立委莊瑞雄也表示,一味將犯罪動機歸咎於精神疾病,並將矛頭指向精神病患的風氣,加深了社會對患者的刻板印象,無益於隨機殺人事件的預防。

立委姚文智則指出,在近年台灣隨機殺人案中,只有兩起案件的兇嫌具有就醫記錄、被診斷為精神疾病,在醫療記錄之外的潛在危險份子,應由衛福部加強社會安全防護網的落實。畢竟警察局是解決問題的末端,應從根本上進行改善,預防相關悲劇再度發生。

內政部長陳威仁對此表示,台北市刑大原義是為了描述王嫌之狀態,並無診斷疾病之意圖,這點在事後的新聞稿已即時改正,但針對社會大眾的誤解,北市刑大應對外予以說明,且往後發布新聞稿時,將僅針對犯人進行事實上的描述,以避免過早定奪。衛福部亦表示根據精神衛生法,目前全台每一縣市皆設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會持續加強心理衛生宣導、物質濫用防制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