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再一次被修稿修得滿江紅。上午下午兩篇,我覺得我被修到快要沒臉見人了~怎麼我的新聞感會這麼差,明明我是這個專業出來的,但我切入的觀點,總是不夠吸引話題。
我不敢相信,我對文字的掌握會退化成這樣,語意邏輯不通,編輯、記者、社長輪著修我的稿,今天又剛好搬遷事宜社長很忙,編輯和記者不用說他們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做,還要分心幫我修小小一篇稿,唉,今天一整天腦海都充斥著「我怎麼那麼笨手笨腳不靈光」這句話。
我思考我被批改的錯誤,發覺,我好像一直搞錯寫作方向重點。我一直以為發稿,是要發我今天去採訪什麼什麼記者會,記者會這次要發表什麼,我是要把記者會上的流程記錄下來,包括現場來賓有誰、主辦人講了什麼、活動有什麼。但是研究這幾天被退回來的稿件,好像我要寫的並不是這個走向。
社長說,要臨場感,要以讀者角度寫報導。但我一直以為,記者歸記者,寫文章要有公信力、所有訊息都要寫出來,不可以有挑選這個動作。雖然我現在還抓不準社長要的那個現場感是什麼感覺,但我想會不會是我寫的東西太多,太過空泛,像小學生在寫制式作文一樣,一定要起承轉合,失去了導言這個吸引讀者注意力的先機。
讀者不是我,就不會認認真真細細觀摩自己寫的文章,所以我的鋪陳再多也是沒有用的,寫新聞不是寫文學。我會努力摸索適應的,儘管速度似乎落後了別人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