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版監督條例 決採用兩國論

黃捷 2016/03/01 11:59 點閱 8442 次
時代力量1日推出「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photo by 黃捷/台灣醒報
時代力量1日推出「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photo by 黃捷/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黃捷台北報導】時代力量1日推出黨團版兩岸監督條例,內容承續太陽花學運時期訴求的「公民能參與、資訊要公開、人權有保障、政府有義務、國會能監督」原則,唯獨名稱從「兩岸」改成「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黨主席黃國昌強調,我國指的是中華民國,和中國是兩個不同主權的國家。至於民進黨則在日前表示傾向以「台灣地區」、「大陸地區」稱之。

時代力量1日提出黨團版「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針對外界關注的「兩國論」用詞,黨主席黃國昌表示,時代力量認為台灣跟中國處於不對等的國與國關係,台灣的國家主權屬於2300萬人,民眾無法接受兩岸是「一國兩區」,但在憲法原則下,我國指的是中華民國。

草案共30條,黃國昌強調,時力版和政院版最大的差異是協議機關有義務提出衝擊評估影響報告,並讓人民有「事前監督、事中參與、事後民主」的權利,包括提出締結計劃、安排民間諮詢委員會及事後得以修正、附款等,「最核心的原則還是公民能夠參與。」

至於外界質疑時力收割民進黨多項法案的努力,議題大量重疊?時力立委徐永明表示,很多議題都是他跟黃國昌在當學者時就關心的,與其說是互抄,不如看各黨團版本的差異。他也呼籲其他黨團也盡快提出各自的監督條例版本,和政院版進行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