疹破痛紅腫燒 藥物過敏6大徵兆

許瑋哲 2016/02/17 12:30 點閱 8876 次
有藥物過敏的民眾,除了可請醫師將藥物過敏註記在健保IC卡外,還可運用「藥物過敏紀錄卡」,連同健保卡攜帶,以免誤用過敏藥物。(photo by 許瑋哲/台灣醒報)
有藥物過敏的民眾,除了可請醫師將藥物過敏註記在健保IC卡外,還可運用「藥物過敏紀錄卡」,連同健保卡攜帶,以免誤用過敏藥物。(photo by 許瑋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許瑋哲台北報導】疹破、唇腫、喉痛、發燒、眼睛不適及口腔潰爛為藥物過敏常見的6大症狀。食品藥物管理署17日表示,藥物過敏時常無法預期,可能在服藥2天後發生,但也有人在兩、三個月後才發生。臺大醫院皮膚科醫師朱家瑜表示,輕微藥物過敏者,只要停藥就能好,但有少部分人會變成致死率10%到30%的「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

食品藥物管理署17日召開「避免嚴重藥害」記者會,食藥署表示,「疹、破、痛、紅、腫、燒」為6大藥物過敏初期症狀,民眾在服用某些含Allopurinol成分治療痛風藥品、Carbamazepine等抗癲癇藥品時,若出現以上症狀,就要盡快就醫。

食藥署表示,所謂藥物過敏,是指服用、塗抹或注射藥物後,身體出現免疫性的抗拒反應,其發生幾乎無法預期,可能與個人體質、疾病或藥物特性有關,絕大多數的症狀為皮膚癢、紅疹等,極少數已出現嚴重皮膚不良反應,如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嚴重可能導致死亡。

「曾有個50歲的病患因關節疼痛,持續服用藥物消炎止痛藥兩週,卻出現類似感冒的症狀。」朱家瑜表示,「沒想到後來更出現全身破皮、紅疹及小便疼痛的情況,原以為是感冒藥過敏,後來才發現是消炎藥物導致過敏,而且是嚴重的『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他強調,「『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若早期發現,致死率可降至10%,首次服用抗癲癇及尿酸藥品的民眾,要多加小心。」

藥物過敏的發生可能發生在服藥2至3天後,也可能出現在2個月後。食藥署強調,藥物過敏與體質有關,任何人跟任何藥物都有可能會引起過敏,時常無法預期。食藥署表示,有藥物過敏的民眾,除了可請醫師將藥物過敏註記在健保IC卡外,還可運用「藥物過敏紀錄卡」,連同健保卡攜帶,以免誤用過敏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