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菸禁飄令 董氏、菸權會:多溝通

黃譯萱 2016/01/05 14:14 點閱 8374 次
圖說:大樓住家緊密,吸菸容易影響他人,也因此常引發糾紛。(photo by Ron Cruz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圖說:大樓住家緊密,吸菸容易影響他人,也因此常引發糾紛。(photo by Ron Cruz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黃譯萱台北報導】法院祭出全國首部二手菸禁飄令!針對日前新北市一名陳姓女住戶,因受不了樓下不斷飄來的菸味憤而提告,新北地院4日判陳女勝訴。該事件引發正反輿論,董氏基金會5日呼籲,即便在私領域吸菸也應留意勿影響他人。但菸權會認為該事件為個案,不應擴大解釋。不過雙方都強調應多協調溝通。

據《蘋果》報導,陳女因長期飽受樓下洪姓父子二手菸所苦,多次透過管委會協調無效,還曾2度報警處理,甚至為此買了2台空氣清淨器,最後還是受不了,因此憤而提告。新北地院4日判陳女勝訴,洪家須賠償24900元精神賠償費用。

判決指出,當「人民長期的居住環境品質及健康權」和「人民住處抽菸自由」衝突時,應以前者為重,同時判洪家不得再將菸味飄散侵入陳家。雖然在2013年也有在陽台吸菸判賠的例子,但並未禁止讓菸味再次飄散,這次新北地院祭出「二手菸禁飄令」,在國內是首例。

董氏基金會5日指出,該判例可提醒吸菸者,即便在私領域吸菸,也要留意不要影響到他人。董氏菸害防制組副主任陳盈君說,大樓住戶較密集,陽台和陽台間緊鄰,「在陽台吸菸就很容易干擾到他人。」她強調大眾都願意尊重吸菸者權益,「吸菸者可以關起門來抽,自己承受菸味,而非造成他人困擾。」

對於新北市案例,臺灣吸菸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陳麒安認為是個案,強調《菸害防制法》仍保障吸菸者私權,非吸菸者也應尊重。他指出,近年來公權力在規範吸菸上有無限擴張的趨勢,但他認為,吸菸者的價值也應被尊重,應被賦予同樣權利。

至於遇到大樓菸味飄散該如何協調?董氏建議大樓管委會可考慮設立公共吸菸區、減少爭議,但菸權會認為,此舉等於再將吸菸行為「公共化」,納入公領域管轄,認為應盡量透過溝通解決。

不過,要是真的遇上鄰居的二手菸難耐,董氏和菸權會都鼓勵,雙方可以多利用管委會溝通,透過第三方協調,並由管委會公告特定的區域禁菸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