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賄選動員 攸關民主品質(張勳慶)

張勳慶 / 文字工作者 2015/11/24 19:44 點閱 1645 次
3反賄選要到達目標,是人人都知和堅持民主不可賣,用錢也沒得買,這是許多人用生命去犧牲和抗爭而來。(photo by Wikipedia)
3反賄選要到達目標,是人人都知和堅持民主不可賣,用錢也沒得買,這是許多人用生命去犧牲和抗爭而來。(photo by Wikipedia)

台中市政府針對2016大選展開反賄選總動員,將結合該市地檢署,由市府民政局印製92萬5千封檢舉信封,透過里長親送給轄區住戶。若市民發現賄選行為,可郵寄或者親送給司法單位,成案最高可得1千萬獎金。

姑且不論這92萬多檢舉賄選信封,會發揮多大反賄選功效,又或者最後都被拿去資源回收,成了白忙一場的經費與人力虛耗,那有待時間來證明。可是反賄選在台灣不但宣導多年,甚至還很畸形的和民主選舉連結成雙包胎,特別是在地方選舉中能美化成走路工錢,而候選人想當上民選官職,多少人不想趁此在工程、人員升遷、採購大撈一票?

更當探討的是,選民不是不知此種交相賊,卻反而認為自己區區一票,無啥關鍵影響力,不賣可惜,賣了還加減賺些零用錢。但在平常日,卻都能說出一套民主自由無價的可貴,人民是國家的主人理論,此種遇上選舉很容易因貪小便宜因素,而私下暗地去踐踏台灣民主果實的國賊劣根,是否說明了貪婪乃民主之癌,此存於官場,而是一種集體國癌。

錢權交換式的買票,是一種你知我知的賄選,可是透過地方社團組織,由政黨會候選人贊助的「自強活動」,又或者是油飯、炒米粉、蘿蔔貢丸湯,外加送個小禮物的問政說明(賄)會,大家不也樓上招樓下,吃喝完樂到津津有味,而且玩此種包裝的賄選,村里長和鄉鎮市民代就是護相抬轎的樁腳,如何打點或誰買的動,這些人便巷子內的人最熟悉。

現在透過里長發反賄選信封,豈不是反諷,而收到信封的市民,可能更是一付別鬧了的無奈表情,因為在台灣真要賄選成案到三審確定,根本不是檢不檢舉的問題,而是司法不公與政治介入的醜態百出。

反賄選要到達目標,是人人都知和堅持民主不可賣,用錢也沒得買,這是許多人用生命去犧牲和抗爭而來。再來便是司法要徹底獨立和中立,希望檢調辦案不可因人而異,或輕或重或拖時間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