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反賄選要到達目標,是人人都知和堅持民主不可賣,用錢也沒得買,這是許多人用生命去犧牲和抗爭而來。(photo by Wikipedia)](/system/assets/images/000/023/591/big/3%E5%8F%8D%E8%B3%84%E9%81%B8%E8%A6%81%E5%88%B0%E9%81%94%E7%9B%AE%E6%A8%99%EF%BC%8C%E6%98%AF%E4%BA%BA%E4%BA%BA%E9%83%BD%E7%9F%A5%E5%92%8C%E5%A0%85%E6%8C%81%E6%B0%91%E4%B8%BB%E4%B8%8D%E5%8F%AF%E8%B3%A3%EF%BC%8C%E7%94%A8%E9%8C%A2%E4%B9%9F%E6%B2%92%E5%BE%97%E8%B2%B7%EF%BC%8C%E9%80%99%E6%98%AF%E8%A8%B1%E5%A4%9A%E4%BA%BA%E7%94%A8%E7%94%9F%E5%91%BD%E5%8E%BB%E7%8A%A7%E7%89%B2%E5%92%8C%E6%8A%97%E7%88%AD%E8%80%8C%E4%BE%86%E3%80%82%28W%29.jpg?1448365441)
台中市政府針對2016大選展開反賄選總動員,將結合該市地檢署,由市府民政局印製92萬5千封檢舉信封,透過里長親送給轄區住戶。若市民發現賄選行為,可郵寄或者親送給司法單位,成案最高可得1千萬獎金。
姑且不論這92萬多檢舉賄選信封,會發揮多大反賄選功效,又或者最後都被拿去資源回收,成了白忙一場的經費與人力虛耗,那有待時間來證明。可是反賄選在台灣不但宣導多年,甚至還很畸形的和民主選舉連結成雙包胎,特別是在地方選舉中能美化成走路工錢,而候選人想當上民選官職,多少人不想趁此在工程、人員升遷、採購大撈一票?
更當探討的是,選民不是不知此種交相賊,卻反而認為自己區區一票,無啥關鍵影響力,不賣可惜,賣了還加減賺些零用錢。但在平常日,卻都能說出一套民主自由無價的可貴,人民是國家的主人理論,此種遇上選舉很容易因貪小便宜因素,而私下暗地去踐踏台灣民主果實的國賊劣根,是否說明了貪婪乃民主之癌,此存於官場,而是一種集體國癌。
錢權交換式的買票,是一種你知我知的賄選,可是透過地方社團組織,由政黨會候選人贊助的「自強活動」,又或者是油飯、炒米粉、蘿蔔貢丸湯,外加送個小禮物的問政說明(賄)會,大家不也樓上招樓下,吃喝完樂到津津有味,而且玩此種包裝的賄選,村里長和鄉鎮市民代就是護相抬轎的樁腳,如何打點或誰買的動,這些人便巷子內的人最熟悉。
現在透過里長發反賄選信封,豈不是反諷,而收到信封的市民,可能更是一付別鬧了的無奈表情,因為在台灣真要賄選成案到三審確定,根本不是檢不檢舉的問題,而是司法不公與政治介入的醜態百出。
反賄選要到達目標,是人人都知和堅持民主不可賣,用錢也沒得買,這是許多人用生命去犧牲和抗爭而來。再來便是司法要徹底獨立和中立,希望檢調辦案不可因人而異,或輕或重或拖時間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