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遭環境差 即食食品易遭汙染

許瑋哲 2015/11/19 13:40 點閱 6236 次
林旭陽表示,病原菌不合格的產品,業者最高可處於6萬元到2億元以下的罰鍰。(photo by 許瑋哲/台灣醒報)
林旭陽表示,病原菌不合格的產品,業者最高可處於6萬元到2億元以下的罰鍰。(photo by 許瑋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許瑋哲台北報導】即食食品若保存不當,就可能導致食品中毒!食品藥物管理署研究檢驗組科長林旭陽19日表示,即食食品不需烹煮就可以吃,在這次抽查179件產品中,有13件不合格,原因如大腸桿菌超標等。食藥研究檢驗組署副組長周秀冠提醒,民眾購買前應注重食品環境的清潔,食用時也需注意是否有異味。

食品藥物管理署19日召開「市售即食畜禽品調查」記者會,公布市售調查結果,林旭陽表示,這次抽查179件食品,分別來自超商、賣場、網路及市場等,其中不合格的13件商品都是散裝食品,12件不合格的是滷煮燒烤類,如鴨掌、鹹水雞切盤等,一件是蛋製品。

「大販場超商在進口食品時,通常都會嚴格要求賣家的包裝及標示,所以比較沒問題。」林旭陽表示,散裝食品有些是大工廠直接大量販售給店家,或者是市場業者直接烹煮販售,在環境或者運送過程中,若沒有適當的保存,就會造成病原菌的產生,民眾吃下肚就會造成危險。

周秀冠表示,這類產品微生物不符合規定的原因,可能是場所、設備的清潔不足、原材料受汙染或儲存不當、製備過程不當、人員衛生不良或盛裝容器不乾淨等所致。

食藥署提醒民眾,在購買即食畜禽肉及蛋製品時,應挑選商譽良好、販售場所整潔衛生、人員衣著穿戴整潔、產品有事當防護的店家。周秀冠也強調,購買後就應盡快食用完畢,冷藏食用前也應充分復熱,還必須注意是否有異味的產生。

林旭陽表示,病原菌不合格的產品,業者最高可處於6萬元到2億元以下的罰鍰,目前這些產品也陸續下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