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分組收費? 正反意見激盪

鄭羿菲 2015/11/17 20:18 點閱 5722 次
台灣有線電視從民國78年發展開始,就沒有使用分組,每個節目商都是為了收視率而加強節目內容,造成1個電視台就可能有新聞台、戲劇台或體育台等。(photo by wikimedia)
台灣有線電視從民國78年發展開始,就沒有使用分組,每個節目商都是為了收視率而加強節目內容,造成1個電視台就可能有新聞台、戲劇台或體育台等。(photo by wikimedia)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每年有線電視系統商有超過200億元的營收,應該降價分組收費,況且歐美諸國都可以分組,台灣為何不行?」台聯立委周倪安17日表示,有線必須全面降價。但台灣通訊學會會員鍾瑞昌回應,200億營收並沒算入系統商的成本支出,「外國分組的模式更是從一開始發展有線電視時就採用,台灣現在分組恐有困難。」

周倪安17日在「第四台應全面降價」記者會表示,根據NCC調查,有線電視平均每戶收費540元,但只有180元用來購買節目成本,「另外360元進入系統商的口袋,每年營收超過200億元。」鍾瑞昌則表示,周委員忽略了每年系統商需要花費的人事成本、網路建設與維護、管銷費用及數位化設備等費用。

「61%的民眾贊成分組付費。」周倪安引用行政院民調指出,美國只有25台基本頻道,法國也只有30台基本頻道,為什麼許多外國有線電視系統商可以讓民眾選擇要收看的頻道,台灣卻做不到?

鍾瑞昌說,套餐費率或許可以合理的協商調降,但台聯黨團所訴求的實施頻道分組100元,將使節目商因為分組,由原本500萬戶縮減到100萬戶,還可能造成廣告收入縮水到原來的1/4,而使得製作節目的品質難以維持,而分組技術上也有一定難度。

「外國有線電視發展,從一開始就使用分組鎖碼制度,將體育、電影或新聞等類型由有線電視業者直接分組,民眾想要多看就多付費,基本頻道可以維持很少。」鍾瑞昌說,但台灣有線電視從民國78年發展開始,就沒有分組,每個節目商都是為了收視率而增加節目屬性,造成1個電視台就可能有新聞台、戲劇台或體育台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