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丞儀vs.天下-馬習會前一個24小時的肅殺(邱慕天)

邱慕天 2015/11/05 10:55 點閱 2949 次

「馬習會」風聲傳開後,第一個24小時就產生了支線事件;「黃丞儀 vs. 天下」案(又稱「天下河蟹事件」。憲政倫理、媒體倫理接連崩潰,體現的是馬政府「輸不得的壓力」,「目的論」(consequentialism / teleology)壓過「程序正義」(procedural justice/ deontology)的血淋淋事件。

先說共識結論:《天下雜誌》自己搞砸了,將「獨立評論@天下」作者的文章上架又下架。這事件剛好可以用來釐清一些媒體倫理的原則,值得討論。

【作業有複雜度】
中研院法研所副研究員黃丞儀有關馬習會〈立法院應即彈劾馬總統〉一文,他表示自己是在半夜速寫,立刻聯絡上編輯要求在隔天八點前上線,同時做過編輯又做過作者的人都知道這有多麼地不可能。

所謂的不可能,就是:一、作者牌子必須大到不得了;二、編輯菜到不得了;
- 三、雙方默契和立場契合度好到不得了,三者有一者才會發生這種編輯一人處在服侍地位在深夜清晨待命,而其他編輯台人員或高層都還不醒人事時就能作業。

從下架的結果,裡面顯然是三種狀況都可能混雜,因為《天下雜誌》的編輯是一群而不是一個人:
一、 可能對口的編輯疏忽,但高層認為馬習會的議題不能這樣處理。
二、 能對口的編輯認為跟作者有默契,但高層跟作者沒這默契,覺得不能這樣處理。
三、 可能對口的編輯認為「獨評」就是作者個人意見,盡快通關就是編輯的責任,但高層卻認識到馬習會「茲事體大」,必須採取獨立評論不曾採用的例外狀況─應由編輯部統籌規劃作者意見的呈現。

【怎麼看編輯位格】
過去紙媒時代是嚴肅媒體當道,每一天即時事件的文字沈澱都有24小時的緩衝。在這過程中,作者與編輯都有耐心,在半夜特急上稿要清晨面世的狀況,只有關乎普世真理價值高度的疾呼,而絕對不會是向〈立法院應即彈劾馬總統〉這樣觀點還需要進一步辯證的文章。

因此,儘管作者難以忍受、會認為自己的意見最好最對,作為編輯也一定得耐著性子安撫,並爭取拖稿一天邀集多元觀點併陳。

然而「獨立評論@天下」自己在網路時代設下了模糊的遊戲規矩;它雖然有編輯,卻又要讓人誤以為它就像部落格聯播的「群媒體」一樣獨立。所以儘管黃丞儀從2013年2月受邀開始在「獨立評論@天下」寫評論,但連他似乎也把這個企劃視同「部落格聯播」,以言論自由獨立的標準要求天下,而對「編輯的位格」似乎不存在任何想法。

【誰能掌控言論自由?】
黃丞儀表示:媒體報導和評論一樣都重時效,但報導的內容可以「為求周延」而要求同時平均呈現,但言論版面卻應該允許大家「爆米花」式地炸開。筆者卻認為,獨評沒有讓每一個阿貓阿狗在註冊帳號自由發表言論,或甚至留言,就已經說明了它不是那樣的地方。

黃丞儀說:「馬習會是台灣重要公共議題,任何人都可以發言。」筆者確認為這句話若延伸,應當意味著《天下》編輯也有上稿、撤稿的最終決定權。「獨立評論@天下」錯在「沒那屁股又要坐那個位」、強調「專欄反應作者意見,不代表天下雜誌立場」卻又大剌剌的讓編輯的位格復活現身。只是「天下為公」的招牌雖然砸了,但仍不至於妨礙「任何人『繼續用自己的社群網路帳號』發言」的言論自由。

【府方關切?】
最後,筆者的專業不是法政,但在具體讀過作者文章與臉書分享的後台故事,也想有一個粗淺的揣測:
黃丞儀文中建議,馬總統未按憲法第63條規定讓立法院「議決國家重要事項」行使行政權,立院應該即時提出彈劾案交付司法院大法官審理,「審理期間,總統應該停止受彈劾之行為,以免發生不可回復的損害。」挾帶「天下」的招牌,這是對馬習會神秘拍版「突襲」國民後,極為有正當性和可實踐性的反擊,甚至足以在6日醞釀民潮狙擊掉馬習會。

以此觀之,未必天下高層想要自砸招牌,有可能是府方的輿情單位發現問題致電關切施壓,加上黃丞儀後來臉書也疑似遭到國安情治單位或駭客干擾掌控,一度遇斷線和鎖號,讓他發表了「不自殺聲明」,令人懷疑「獨評作者黃丞儀」的第一時間狙擊,是真正觸到了府方還手底線。只是,天下會甘受府方掌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