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許瑋哲台北報導】「懷孕第三期不建議使用此藥。」但究竟第三期指的是什麼階段呢?許多病患私自購買藥物時,都曾有過不懂藥品標示或標示不清的情況,如有的口服消炎藥無標示孕婦是否可用。醫改會執行長王梅影呼籲,「食藥署應盡快提出「市售藥品『換裝』範本」,給民眾一個符合國際安全規格之藥品外盒。」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於24日召開「給我看得懂藥品說明書」記者會,董事長劉淑瓊指出,「一般民眾只了解懷孕幾個月,但是無法確切知道懷孕第三期是指29週到40週之間,藥品包裝的說明應該要讓民眾熟知,而不是醫學教科書。」
醫改會執行長王梅影特別比較兩樣國內、外同性質藥品的藥物說明書,台灣的為「本品為專一而作用迅速之組織胺拮抗劑,能抑制基礎性及激發性之胃酸分泌。」字字都懂,但合一起卻意義不明。而美國的則是「本藥物能減少製造胃酸,不同於『制胃酸』,且能中和胃酸,而不是減少胃酸產生。」兩者一比,台灣的猶如醫學教科書。
「曾經有一名女士想購買口服的消炎止痛藥,發現外盒並沒有標示小孩子能否使用,只見外盒寫著『注意事項請詳閱盒內說明書』,買回家內閱後竟然也沒有標示。」王梅影現場拿起了另一盒止痛藥表示,「像這個就有清楚的在外包裝表示著12歲以下不得使用。」可見警示標語並沒有
劉淑瓊強調,「不論買藥時有無醫藥師指示,清楚的盒警語標示、親民易懂的說明書,仍是民眾自行把關用藥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民眾也要學會自己把關,才不會反讓病人陷入藥害風險之中。」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也表示,「希望藥品上的標示能有清楚的警語,如小孩、老人、孕婦及肝腎障患者是否可食用,還有用量的限制也應該在包裝上清楚的標示,購買時才不會疑慮,民眾購買時也應購買標示清楚。」
在925世界藥師節暨全國用藥安全日前夕,醫改會呼籲食藥署能盡快提出「市售藥品『換裝』範本」,給民眾一個符合國際安全規格之藥品外盒,及不同於教科書的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