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經眼】流浪狗類比流浪者 不當但不苛責(楊泰興)

楊泰興 / 文字工作者 2015/09/22 20:19 點閱 1794 次
該不該拿定期發送便當給街友,類比餵食流浪狗,這或許觸及許多人的敏感神經,認為不尊重街友。(photo by Wikipedia)
該不該拿定期發送便當給街友,類比餵食流浪狗,這或許觸及許多人的敏感神經,認為不尊重街友。(photo by Wikipedia)

柯文哲又失言了!市長日前在視察碧湖公園時,民眾反映當地流浪狗太多,不少愛心人士在餵養,造成流浪狗聚集。

柯文哲回應,他想起萬華街友問題,很多人也在發便當,他說要發便當可以,但只准在定點發,「不然你便當拿來,我幫你發」,「定時定點餵(流浪狗),這樣會不會好一點?」這樣把處理街友事件與流浪狗類比的談話,果不其然再度被認為失言。

【文明在退步?】
為此,批評言論再度湧現,有人說這跟馬英九到溪洲部落說:「我把你們當人看」一樣心態。甚至有人拿杭州圖書館,不拒拾荒者與乞丐入圖書館一事來對比,杭州圖書館館長面對其他使用者的反彈時,霸氣回應說:「我們無權拒绝他們來讀書,但你有權離開!」一位學界朋友感嘆說:「有的文明在退步,有些文明在進步。」

在我看來,這二者不具可比性,事實上台北市所有圖書館都不禁止街友使用,我在北市圖長安分館每每可以看到街友在內休憩。台灣不具新聞性的尋常事在大陸能成為新聞,才是有意思的部分。

至於萬華街友問題,這是成形於馬政府後期,嚴重於郝政府時代,目前台北街友聚集點主要有二處,一個以台北火車站為根據地,一個在萬華龍山寺前方公園,其中,以萬華公園規模最為巨大,萬華公園不論白天或者晚上,都聚集大量社會邊緣人(街友只是一小部分)在公園以及週邊地帶活動,整個公園已經沒有一般遊客或者台北市民願意入內, 當地居民與政府單位為之頭疼。

十餘年來,卡在人權與弱勢照應等原則,政府當局均束手無策,社會局與社福團體芒草心協會在該處推動提供街友暫居收容所,提供暫居服務並且輔導他們成為當地導覽員,但畢竟收效不大,街友的數目還是有增無減。

【龍山寺前不同於北站前】
為何台北火車站與萬華兩大街友現象落差這麼大,台北車站街友僅僅晚上聚居,白天均外出離開打零工或者遊蕩至他處。並不至於對當地設施的公共機能產生干擾,但萬華不然,關鍵在於下列兩點:

第一,萬華公園地臨龍山寺,不少還願者以及善心人士與團體,均在此處發放三餐,甚至點心,免費飲食與大量物資供應的誘因之下,對社會邊緣人(不止街友)產生莫大的誘因,白天他們來此聚集、賭博、吸毒,反正有免錢三餐加點心,再加上當地既得利益者,如違規攤販與藥頭視之為禁臠不樂見邊緣人群聚萎縮,問題遂成為沈疴。

其次,此地的街友由於欠缺行李寄放保管機制,很多街友白天不願意隨身財產離身,導致每天都困居公園內,或許你說欠缺寄放機制,增加不就好了?但社會局欠缺場地,公園路燈管理處又害怕保管責任引發法律爭議,郝政府時代,領導者並沒有迫切壓力要解決,遂任各局處互推皮球。

【人不可被「處理」】
一位憲法學者對此回應說:「憲法學的觀點,與『我』不同的人,是不是該被『處理』,就不能聚集。我們的焦慮在於,今天公權力處理街友、邊緣人,明天就可以處理中途之家、麥當勞叔叔之家、遲緩兒之家,這裡面的人都跟我不同。」

個人的看法是,問題的所有(產生了一定負的外部性,也就是有無辜的人受傷害)存在,都應思索解決之道,降低外部性,解決辦法如果不涉及積極傷害人權(自由遷徙、人身自由、集會等權力)的作法,是應該被接納的。

街友的存在是任何大型城市難以克服的現象,如果只是緩步協助街友離開遊居生涯,在漫長與成效不彰的過程,此期間的外部成本,僅由萬華一地居民承擔,這是不正義的。何況不解決當地還願信眾布施群聚的邊緣人群,即便街友都輔導就業了,那些公園盤據情形,依舊還是會存在。

該不該拿定期發送便當給街友,類比餵食流浪狗,這或許觸及許多人的敏感神經,認為不尊重街友,但必須說,如果看在透過誘因機制的政策設計來解決問題,這二者的確有高度相容性。縱有不當也無需苛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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