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游昇俯台北報導】漁工從事沉重的勞力活,早、午餐卻只有稀飯果腹,使他們進港後不得不往岸邊、山上找食物吃。這不是什麼《浩劫重生》的電影情節,而是台灣外籍漁工的真實勞動寫照。台灣國際勞工協會24日與外籍漁工出面陳情,雇主擅扣膳宿費,讓移工淪為血汗奴工。勞動部代表當場回應表示,會就個案了解狀況,依法裁罰。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表示,台灣漁業移工勞動條件辛苦、工時長,但船上的食物及飲水不足,勞動環境危險、髒亂又狹小,根本不得休息,但雇主利用《勞基法》22條「雇主得以實物給付薪資」的規定,扣除其膳宿費最高達5千元,實際上卻沒有適當的膳宿,「這樣惡劣的勞動條件,勞動部卻從未做過勞動檢查。」
【膳宿條件惡劣】
外籍漁工更帶著自己船上作業環境的寫真、出面控訴指出,他們凌晨3點到6底出海下網,下網後要回到船上工作,下午3點收網後也要在船上整理漁獲,每天工作勞動量大,但早餐只有稀飯可吃,中午1點那餐也還是稀飯,但雇主卻把5千元的膳宿費自薪資扣除,「因為吃不飽,進港後就必須到岸邊或山上找食物。」
「臥鋪還在漁船馬達旁邊,又吵又熱,根本不能睡,只能到甲板鋪上紙箱睡,」外籍移工控訴,「但船上空間狹小,即使在甲板上也無法躺下,這樣的膳宿環境能扣到5千塊的膳宿費嗎?」
吳靜如指出,根本沒有足夠的膳宿條件,雇主卻可將移工薪資扣除掉5千元的膳宿費,「漁工的薪資還須被仲介扣除『服務費』─即使仲介連外語都不通、根本提供不了什麼服務─薪資常有未能全額給付、直接給付的狀況。呼籲取消可扣除漁工膳宿費的規定。」
【回歸勞雇合議】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侯松延出面接受陳情時表示,勞動部會就陳情內容了解漁工駐船環境,必要時會與相關團體討論基本規範與生活品質的要求;而對超收費用、扣除膳宿費卻沒提供合理膳宿品質等特殊案例,會就個案了解狀況,若有違法就依法裁罰。
至於全面取消扣除膳宿費政策,侯松延認為,雇主若能以實物替代、取消膳宿費是《勞基法》規定,膳宿費的相關額度與標準應由勞資雙方契約議定,「要完全取消扣除膳宿費還是回到勞雇合約來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