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余祥台北報導】17種藥因賣價高於健保價停止給付,健保署醫藥副組長程百君23日解釋,「為維護藥價公平性,才不列入給付,且都有可用的替代藥物。」對此,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受訪時說,「健保不給付部分指示藥是個好現象,正好回歸到檢討長期健保給付過多的問題。」
【指示藥本不該給付】
健保署解釋,此次取消給付的17項藥品,因為醫院和藥局反映藥品售價高於健保價,其中4項藥品藥商承諾修正售價,但其餘13項經健保署協商後仍不願改善。其中,3項尚未通過PIC/S GMP原本就不能生產,4項屬於健保不給付的「指示藥」,另7項年用量占率在10%以下。但健保局強調,「皆有替代性藥品可使用,民眾不必恐慌。」
朱顯光說,在健保法中,指示用藥本來就不屬於健保給付項目,因此一直都是違法給付,過去因為健保財源較充足,就也造成民眾認為什麼藥健保都該給付的錯誤觀念。
【藥價調整維護公平】
針對醫勞盟理事長張志華對替代藥物藥效的不佳且無法確定用藥安全的質疑,醫藥組副組長程百君解釋,「所謂的替代藥皆為與原藥物成分相同的藥物,因此副作用也類似,醫師開藥時應該不會有太大的誤差。」
台大兒童感染科主任黃立民則批評,若健保署只要市場有成分、藥效的藥,藥價便大刀砍下,那以後每種症狀會都只剩一種藥可用。但醫藥副組長程百君反駁,「藥品藥價調整是依循市場銷售價而定,不可能健保給付10元的藥,藥廠自己開價4元或高於10元,健保署要為民眾把關,維持藥價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