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游昇俯台北報導】大專院校新學期必須為學生兼任助理納保,但許多學校因此紛紛取消教學助理申請,或以「學習」認定助理工作。高等教育產業工會20日表示,癥結在於學校沒有經費支應,教育部應擴充編列高教經費。但高教司長黃雯玲回應表示,為此編列經費可能排擠其他經費支出。
教育部6月已訂定學生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相關原則,將學生兼任助理工作的定位區分出學習與勞動兩種類型,而將兼任助理視為勞工。由於納入勞健保將對學校形成財務壓力,台師大便決定暫停教學助理申請,19日更推出「師徒制」替代方案,高教工會20日批評,學校濫用「服務學習」之名,規避學生勞動權益,癥結在於學校經費不足,教育部應擴編高教經費。
【無礙師生關係】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現在好不容易勞動部確認兼任助理是勞工,給學生助理基本的勞動保障,但現在各校卻利用教育部處理原則的巧門,縮減教學助理與工讀機會,濫用「服務學習」之名,逃避該給學生的勞動保護。
高教工會理事長林佳和指出,台師大稱「師徒制」是比照歐美先進國家,視研究生為「受訓者」的概念,但日本文部省從1992年以來,就已全面認定國立大學助理為勞工,德國各邦更早在1970年代的大學法中,幾乎不例外的認定兼任助理是勞工,甚至訂定基本工時,「這才是歐美經驗!」
現在常有論調說若承認兼任助理為勞雇關係會破壞師生關係,台師大英語系教授黃涵榆表示,「其實彼此權利義務清楚的師生關係才不虛假。」他呼籲,老師應該拒絕聘任學習型的兼任助理。
【經費編列恐排擠】
林柏儀指出,學校拚命規避該給學生的勞動保護,癥結就在經費不足,「高教每年千億的預算,全國4萬多名兼任助理納勞健保約需10億,用不到1%的高教經費,教育部擴編經費應該做得到。」
但高教司長黃雯玲回應表示,「編列經費不可能。」她指出,對此編列經費會對其他的經費支出產生排擠作用,所以目前是希望由學校自行編列經費。她解釋,因為過去對兼任助理工作內涵定位模糊,教育部才制定處理原則區分學習與勞動,「學習型就沒有納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