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游昇俯台北報導】博物館不僅是觀光休閒的好去處,還可以很專業。過去將「國寶」贈博物館,會受到抵稅金額限制,且國內的博物館一直以來缺乏主管機關整體的規劃與輔導,今年立院3讀通過《博物館法》,正式透過評鑑認證制度,以提升國內博物館水準。文化部副司長洪世芳10日指出,未來文化部將編列22.52億元的預算,提升國內博物館的專業性。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10日在全國文化機關(構)主管會議中,進行「《博物館法》暨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專題報告。針對《博物館法》頒布後,文化部正式為國內博物館設立認定基準、建立基本資料、國內博物館的認定與評鑑管理措施。
據文化部委託台北藝術大學調查,國內具備博物館樣態之館達746家,但文化部文化資源司副司長洪世芳指出,「裡面不一定全部都是博物館」,正因為這些具博物館「樣態」的館所設立型態多元,但分屬不同主管單位,一直以來缺乏針對博物館整體事業的政策規畫與輔導機制。
洪世芳說,《博物館法》通過後,將推動符合博物館認定基準的館所,健全博物館的專業功能及博物館事業的多元發展,「而具博物館潛力的館所與地方文化館,則強化與在地社區的連結、永續經營,並朝提升為博物館基準的方向發展。」
洪世芳表示,2015年依據《博物館法》初步調查,專業公立的博物館占了3成,專業私立館有1成,部分符合認定基準的館所則有6成,未來將建立認證評鑑制度,作為輔導獎助之基礎,以提升博物館水準,朝向專業化、國際化經營發展。但他也坦承,博物館法若要以評鑑方式認證,是要將所有博物館納入,抑或以接受補助者、自願提出申請者,是目前最大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