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熱工作危險 調整勞動時段可行

游昇俯 2015/07/30 17:51 點閱 4881 次
醫師黃繼賢強調,高溫假可能還涉及企業等多層面的考量,「但在高熱時段停止工作應是合理的。」(photo by ~妍~ on Flickr)
醫師黃繼賢強調,高溫假可能還涉及企業等多層面的考量,「但在高熱時段停止工作應是合理的。」(photo by ~妍~ on Flickr)

【台灣醒報記者游昇俯台北報導】全球高溫頻傳,6月已創下有史以來最高均溫,台灣今年35度以上高溫到28日已達40天,戶外勞動工作能否放「高溫假」引起討論。醫師黃繼賢認為,在高熱時段停止工作是合理的;政大勞工所教授成之約則認為,政府可擴大解釋高溫工作時段的限制。而勞動部目前已將雇主實施熱危害預防列為強制規定。

義大醫院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黃繼賢表示,高溫假主要針對在日曬高溫環境下從事體力、勞力型工作有危險性,「會有熱衰竭、中暑等狀況,還是在於體溫調節上存在危險因子,像是老人家難散熱、體溫易過高,或有些慢性疾病患者自律神經調節差,一般人則是因為在高溫下沒適當補充飲水。」

【調整工作時段】
「從醫學角度來講,放高溫假是合理的。」黃繼賢解釋,要注意的是在高溫日曬下的工作時間不宜過長,或是在過程中適度休息,工作時避免密不通風的服裝,「軍中對高溫戶外作息有強制休息、飲水的規定,這種方式可以參考。」他強調,高溫假可能還涉及企業等多層面的考量,「但在高熱時段停止工作應是合理的。」

目前應是針對勞工在危險、高溫環境下工作,要求雇主做工時的調整,或是對勞動環境做適當的安排。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成之約表示,放高溫假涉及雇主給薪,或許可要求營造、馬路維修等工作不要在中午到下午2點工作,調整勞動時段。

成之約建議,高溫勞動環境不限於日曬,許多工廠環境的高溫都有一定的溫度指標,但即使未到那個溫度,連續長時工作也有危險,從保障勞工身體健康安全著眼,政府或可以行政函示擴大解釋,要求雇主特定時段讓勞工停止工作。

【勞動部強制規範】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技正張國明先生表示,勞動部目前是針對戶外高溫工作的高風險群,要求雇主依照「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採取熱危害預防相關措施,諸如提供陰涼休息場所及飲水,避免中午時段從事體力工作,及實施勞工健康管理,避免危險族群從事高溫作業等。

張國明強調,這項職安指引已從去年修正為強制性規定,加強宣導與勞檢,「對限期未改善的雇主可處3至15萬罰鍰,同樣態累犯可累加罰鍰。」但指引未明訂避免工作時段,張國明表示,希望雇主是依勞工生理健康狀況衡量;至於高溫假應涉及層面廣,目前仍未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