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權益睡著! 3分鐘看懂三讀新法

張禹宣 2015/06/16 18:00 點閱 7033 次
立法院15日挑燈夜戰,三讀通過諸多法案。(photo by羅佳旼台灣醒報)
立法院15日挑燈夜戰,三讀通過諸多法案。(photo by羅佳旼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張禹宣綜合報導】立院三讀通過,國營事業人員將納入公保,受惠的對象達1萬9千人。未來勞工只要開設專戶,存入的退休金在欠債無法還款下,債權人也不得強制執行;未來支付命令不再具有判決效令,將有效杜絕詐騙集團利用。而針對「黑心油事件」也制訂了「頂新條款」加以約束。在侯孝賢《聶隱娘》的激勵下,立院制訂《有限合夥法》及修訂《公司法》中的閉鎖公司章節,刺激新創及電影產業發展。

修正案中,攸關個人權利有4項重點,首先,除《公教人員保險法》的對象將包含經濟部所屬的國營事業,並回溯自去年6月1日起算,估計約多達1萬9千人可望受惠。

其次,詐騙集團時常利用的「支付命令」,經三讀修正後,不再具有判決效力,且債權人請求前,須自行證明債務真實性。

【保命錢不得扣押】
第三,《法院扶助法》修法後將外籍漁工、家庭幫傭及看護,以及經濟弱勢且尚未設有戶籍的國人配偶,一併列入法扶範疇。同時將「原住民」、「少年事件」或「檢警第一次陪同偵訊」及「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損傷或不全者」等情形,納入「不須審查資歷」的法律扶助對象。

第四,勞工族群退休後的「保命錢」設防,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9條修正,月領退休金的勞工憑勞保局證明文件可在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存入月退金,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保障勞工在無法還款下,債權人也不得強制執行專戶存款。

【訴訟事主可閱卷宗】
有鑑於近日「頂新黑心油」事件等食安問題頻頻發生,為了遏止財團追求暴利罔顧人民健康的歪風,立院通過修正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讓現行法律對上市公司具有約束以及嚇阻效果,明定未來上市公司若發生重大公害或食品藥物安全事件,主管機關得令停止有價證券之買賣,不能在股票市場交易。

受到侯孝賢《聶隱娘》在國外大放異彩的刺激,立院除修訂《公司法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節》外,更新制訂了《有限合夥法》。開放文創、電影產業可藉由「技術入股」的方式合夥,未來甚至能享有稅率優惠。此外,為放寬閉鎖性公司增資管道,此次修法更引進國外「無面額股票制度」,促進新創企業的發展,並明訂視訊參與會議的效力,讓股東能更自由的規劃方針。

此外,在立法院躺了6、7年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在15日終於通過,該法明訂了溫室氣體減量總目標,預估2050年時排放量將減為2005年的一半;未來企業排放溫室氣體將走向「收費制」,企業在主管機關分配完額度後,若超過規範,可與別家企業交易排碳量。

而在《法院組織法》修訂後,當事人可依法主張申請閱覽卷宗,並得在裁判確定後6個月內繳納費用,向法院聲請許可,查閱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但經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得於裁判確定後2年內聲請。

另在《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的增訂條文中提到,未來悠遊卡、一卡通等電子票證業者可以申請「兼營」第三方支付,以擴大電子票證的使用範圍,推廣電子商務。


(資料來源:立法院 製表人:張禹宣/台灣醒報)

註解1:「檢警第一次陪同偵訊」,及申請人為「原住民」、「少年事件」、「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損傷或不全者」等情形,納入不須審查資力的法律扶助對象。
註解2:外籍漁工、家庭幫傭及看護,及經濟弱勢且尚未歸化或歸化後尚未設有戶籍的國人配偶
註解3:明定違反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所發維持法庭秩序的命令,致妨害法院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