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9日立法院通過「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第4條修正案」,重點是把官股投資比例,從原本20%提高到50%,主要的目標是搶救台灣高鐵財務,而且還規定官股不得移轉。
很明顯高鐵這下成了準公營事業,只是披了民營外皮。當然,國人更吃定除非國家亡了,否則無論如何一定有高鐵可搭乘。
可是就在此時,立院內的眾諸公,和政府聯合起來演出一場五鬼搬運,因為提高官股比例,得花300億元,在國債如山下口袋一空,便把腦筋動到全國勞工的老本-勞退基金身上,要搬出58億元。
這本來是由勞工交由政府代管的養老金,雖然官方表示往後有5%收益,不會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但企業一但由民變公,往往是無效率和包袱的開始。
可是當政府和立委如此盤算時,便徹底忽略了勞退基金,並不是政府的稅收,又或者發行公債籌募到的國家資金。會如此自以為可以這樣方便行事,也不管全國勞工看法,又或者基金操作與管理的專業性,那就是在藍綠執政下,都把眾多年金收入,當成替政策收爛攤的私房錢。
這些基金管理委員會,本身又是政府組織體制下的一員,上級有令,下官只敢磕頭如搗蒜,更惡質的心態是他們,全都有虧損大不了由國家概括承受的賴皮嘴臉,但所謂的國家負責到底,最後還是全民去埋單。
光從此處,便可一葉知秋,那就是政府手上掌握的眾多年金,不論是軍公教或勞農,先天本就大小眼,扭曲造成族群在養老上的不公。在後天上,更是把它當成不花白不花,誰執政便是誰的個人金庫去私挪搬運,真可用竊國者侯。
人民的年金都是日日夜夜打拼下,累積的血汗老本,今日在政客私心下,成了救急金,那這些年金真能世世代代去依賴嗎,不會衝擊到萬千人民對國家的未來信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