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經眼】無差別殺人與死刑嚇阻 (楊泰興)

楊泰興 / 文字工作者 2015/06/03 10:18 點閱 4127 次
支持死刑者大多認為死刑是相對低成本而有效率的刑罰制度,其實大謬。在一個文明國家當中,死刑成本相當昂貴。(photo by World Coalition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支持死刑者大多認為死刑是相對低成本而有效率的刑罰制度,其實大謬。在一個文明國家當中,死刑成本相當昂貴。(photo by World Coalition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北市發生國小女童遭割喉兇殺的不幸事件,震驚全國之餘,死刑存廢與否再度引發論爭,每次只要有兇殘的殺人案發生,社會總是會大吵一陣子又歸於沈寂。台南曾文欽案如此,鄭捷案也是如此,媒體賺足了眼球關注,對於生命的價值,犯罪的預防的探討依舊沒有深化入人心,甚至上綱到朝野當政者,廢死聯盟也成為眾矢之的。

儘管台灣一直是死刑執行國,但死刑該不該廢除還是成為輿論的焦點。我個人認為,在進入具體判斷層次,還是在理性層次先釐清一些事實,如此,在一次次悲劇的積累過程當中,大家才有對話的基礎。

當前主張廢死者用刑罰理論來歸納,主要論點有,一、應放棄報復(應報)的正義觀改採再教育的當前主流人權思想,二、死刑的嚇阻力有限,三、誤審的機率甚高。

【實證認死刑有嚇阻力】
這裡必須強調,目前主流學術圈做出的實證研究均證實,死刑的確有相當的嚇阻力,從1975年美國艾爾力克(I. Ehrlich)教授做出第一篇開創性研究開始,美國已經累積了數百篇相關研究。

艾爾力克晚期的研究指出,當死刑執行次數每增加百分之1,則謀殺率將會降低百分之0.5,而大部分的研究也支持類似的推論,每一次死刑執行,均可減少8到24次殺人案不等。因此,說死刑對殺人案不具嚇阻力是錯誤的。

這是針對殺人案總體而言,那麼對於當前最引起國人憤慨跟恐慌焦慮的無差別殺人呢? 遺憾的是,因為個案過少,沒有看到特別的統計研究,但根據前廢死聯盟的苗博雅轉載的日本法務部調查61件無差別殺人案,有6人(11.5%)是「想自殺、想被判死刑」,9人是因為「自認無法在外生活而想要坐牢」,22件動機是「對自己的境遇不滿」,10人是「對特定人士感到不滿」5人是基於有殺人的慾望。也就是死刑判決僅僅對於一成的無差別殺人犯會有反效果。

至於對於其他9成的人並不能論斷沒有效果。但要推論具有良好的效果,仍需要具體的研究,不宜貿然推論,因為無差別殺人者的動機跟行為就如同黑盒子複雜不可知。

【死刑成本相當昂貴】
支持死刑者大多認為死刑是相對低成本而有效率的刑罰制度,其實大謬,但在一個文明國家當中,死刑成本往往是不只一顆子彈的成本,相反的還是相當昂貴,因為文明國家要做出死刑判決的訴訟成本驚人,以美國1989年的研究,一起死刑判決的制度成本高達3.2億美元,相反的終身監禁只需要60萬美元。千萬別以為死刑是便宜的,除非我們要的是非民主文明國家的那種死刑制度。

【誤判難免】
誤判更是必須正視的問題,美國1975到2009年之間的資料顯示,高達120位死刑犯後來被證實是無辜的,司法制度並未如同我們期待的那麼地精準 ,台灣也接連出現蘇建和與江國慶兩冤案,誤判造成的不可彌補性,是邁入文明國家的我們不能迴避的問題。

最後回到報復的正義觀問題,台灣民眾認同的正義觀還是千百年來的「殺人者死」,並沒有太多的改變,而價值觀的改變正是最困難的部分,即便經濟學家認可死刑的嚇阻效力,但依舊可以因為價值認同,而不支持死刑,開啟死刑的經濟學研究的艾爾力克教授正是如此,法律經濟學家熊秉元曾說:「好的價值是需要時間產生的。」但需要的是每一次傷痛都帶來進步的力量與累積,而非撕裂社會的激情論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