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莊瑞萌綜合報導】美國參議院日前無異議通過,要求美國政府與他國進行貿易談判時,應將宗教自由程度列入談判條件之一。由於該修訂案屬於貿易促進授權法(TPA)的內容之一,若通過,則是首度將宗教自由列為貿易談判考量
美國參議院日前以92票全數同意,通過由蘭克福德參議員的TPA增列條文修訂案,修訂案中要求美國在與其他國家簽署任何貿易協定前,需將宗教自由列入考量。對於該修訂案能獲得通過,47歲的蘭克福德對此感到振奮,他說,「我們相信每個人應受政府保障享有自己的信仰,而非被政府強迫信奉某種信仰。」
TPA法將作為未來6年美國政府與他國進行貿易時的談判準則,同時,美國總統日後若要求通過任何協定時,TPA也給予國會直接表決的權力。
TPA法案預計本週將可在參議院通過並送交眾議院表決,雖然在眾議院中,兩黨議員皆有人對該法有所質疑,但眾議院籌款委員會主席萊恩則表示,支持票數應該足夠。
另外,如果TPA立法成功,也將加速目前進行中的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其中,由於越南正加入TPP談判,外界也關心屆時美國政府將如何針對越南迫害宗教自由的行為表達立場。
據了解,目前越南拘留將近200位良心犯,因此上個月,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也建議國務院應將越南列為違反宗教自由特別觀察名單之一。
一般在增修條文中加入宗教自由等字眼,在國會獲得通過機率都不高,例如去年參議員保羅也曾提案要求,在《褻瀆法》中增列條文,禁止美國對設有死刑的國家提供援助,結果該案在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以16票反對2票同意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