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戶籍法年滿14歲就應申請國民身分證,16歲結婚、18歲考駕照開車、20歲選總統,那件事情最容易?假如:18歲代表成年,何不讓結婚、考駕照、選舉權都統一以18歲為門檻。
最近參加教育研習營,從一位非學校型態教育家長那裡聽到學生提出富挑戰性的問題,結婚比開車或選總統更容易;讓我想到什麼年齡,有能力做什麼事情。16歲可以結婚,但根據統計,多數女性都拖到28歲,男性拖到32歲才結婚。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根據維基百科:法定結婚年齡是指一個人被允許有權利(或經過父母同意或以其他形式)結婚的年齡。法定結婚年齡的標準因為國家或地區的不同而異,不過通常而言一般在18歲左右。
也有的國家或地區在有父母同意和/或法律許可或懷孕的情況下,允許人們在更年輕的年齡結婚。法定結婚年齡不能與法定成年人年齡、最低合法性交年齡、或某些地區的實際初次結婚年齡相互混淆,因為在發展中國家,童婚非常普遍。
我國民法898條規定,台灣男性滿18歲可以結婚,女性滿16歲可以結婚,在5年前曾因為兩性平權想要修為男性、女性均滿18歲結婚才有效,但最後還是維持現況。
多大年紀可以做什麼事,考慮是身心發展的成熟度,以現代年輕人的營養程度,身體或生理是提早就發展完成,壽命也延長了,14歲拿到國民身分證真要結婚並無不可,只是多數孩子是「大人身,小孩心」,若是14歲就可以結婚,或許真會讓結婚年齡更兩極化,多出一群小爸爸、小媽媽,及無盡的社會問題。
結婚是終身大事,因為無法阻止「兩情相悅」,法律上都有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放寛年齡的彈性作法;駕駛汽機車仍然維持18歲才能考執照,對許多大眾交通不便地區高中青少年,只能違法騎乘機車,若政府能體卹民情,或許必要修法,讓高中職學生可以經由學校出證明考駕駛執照,讓無照騎車、駕車可以化暗為明。
至於選總統或各級民意代表這檔事,統一放寬到16歲或18歲,並無不可,從小學就教選賢與能,青少年選過班長、模範生,既然14歲就領了國民身分證,真不知道公民比國民差多了,如何證明公民比國民更有能力投下神聖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