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王承中台北報導】簽署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有助於提升我國在國際間的司法互助。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3日進行我國加入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的審議,法務部次長蔡碧玉指出,當公約國內法化後,有助我國在國際上進行對等互惠的司法互助合作,法務部也正積極推動國際司法互助,與他國進行受刑人移交、罪證返還等都有所突破。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3日進行我國加入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的審議。外交部政務次長高振群表示,2005年生效的反貪腐公約,是聯合國通過的第一個用於指導與提供各國政府反貪法制與政策的法律規範,目的在建立全球反貪腐法律架構,規定締約國執行廣泛詳細的國內法,打擊貪污。目前締約國計有175國。
立委蔡煌瑯質疑,通過聯合國貪腐公約,對於我國與世界各國就反貪腐的經驗分享及實質的引渡、交流及司法互助等有沒有幫助?會不會出現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蔡碧玉表示,當公約國內法化後,會有具體的幫助,透過檢視與修正,法規可與國際接軌,才有辦法在國際上對等互惠進行司法互助合作。
立委江啟臣也認為,儘管我國簽署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很重要,但核心問題還是我國能否在國際間落實司法互助?蔡碧玉指出,雖然跟我國簽署司法互助協定的國家有限,但隨著全球化,台灣與他國也常會採取個案協助的方式互助。法務部已新成立國際及兩岸法律司,積極推動我國與國際間的司法互助,包括與他國進行受刑人移交、罪證返還等部分都有突破。
另外,蔡煌瑯也表示,如果立院通過反貪腐公約,外交部是否會提交我國的批准書予聯合國進行存查?高振群回答,依據前面幾次,包括兩次的人權公約,因我國特殊的國際形勢,送至聯合國的文書,最後都被退回,因此外交部也正在研究其他辦法。蔡煌瑯指出,這是我國宣示主權的機會,即使知道會被退回也要送,甚至還要提供副本給其他會員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