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莊瑞萌綜合報導】日前美國印第安那州宣布實施《恢復宗教自由法案》(RFRA)後,引發外界質疑其歧視同性戀團體。對此,印第安那州政府除對外澄清外並釋出善意做出條文修正,對此阿肯色州表示贊同與支持。美國一非營利團體指出,該法其實並未給予任何商家可藉此成為歧視他人的工具,外界誤解恐是因過度解釋之故。
【原法案修正】
在印第安那州長彭斯宣布推出《恢復宗教自由法案》,允許個人或企業可因宗教理由,而拒絕提供服務,一度當地成為眾矢之的。印州被外界批評法案缺乏避免同性戀遭受歧視配套措施,並引起包括蘋果在內等公司抵制,因此,彭斯則在隨後修改原本法案內容。
修正法案之內容,並未給予任何商家可因為種族、膚色、宗教、血統、年紀、國籍、能否行動、性別、性向、性別認同與軍階等條件的不同,而拒絕提供當事人服務;不過,教會與宗教團體則例外,也等於給予教會團體日後遭受其他法令攻擊時,可援引該法條為自己立場辯護。
彭斯表示,「在這次激烈辯論過程中,我誠心祈求自己能更有智慧與同理心,我也感受來自全國各界透過禱告所給我的支持。」
【阿肯色州也簽署】
另外,阿肯色州州長賀勤森也在日前迅速簽署RFRA法案,不過,有鑑於爆發印第安那州風波,在當地設置總部的沃爾瑪連鎖零售店,也施壓賀勤森。
對此,賀勤森表示目前州政府已起草所謂《阿肯色解決方案》,可讓當地宗教自由法案更接近過去柯林頓擔任總統時期所簽署的聯邦法案。他說,「當中承認職場多元與文化,並保障宗教自由。」
不過,部分贊成RFRA人士則認為,該法本身其實並未允許任何人去歧視他人,但對於保障宗教自由卻有其必要。「美國愛家協會」司法分析師海斯內克就表示,「該法只是用於在法院訴訟時,被告可以用來保護自己立場的法源依據,但絕不是讓商家事先可自由運用去歧視相關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