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社會住宅 立委:只是政策宣示

馮紹恩 2015/03/30 18:25 點閱 4504 次
立委鄭麗君30日質詢教育部長吳思華,教育部要私立學校法人轉為辦理社會住宅不見得可行。(photo by準建築人手札網站 Forgemind ArchiMedia on flickr-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立委鄭麗君30日質詢教育部長吳思華,教育部要私立學校法人轉為辦理社會住宅不見得可行。(photo by準建築人手札網站 Forgemind ArchiMedia on flickr-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馮紹恩台北報導】私立大學退場後校地可做社會住宅,僅是政策宣示?立委鄭麗君30日質詢教育部長吳思華表示,教育部要私立學校法人轉為辦理社會住宅,有落入私人口袋的之虞。吳思華回應表示,「這只是一個可能性方案。」他並強調,「校產絕對不會落入私人口袋,私校退場不會是發財路。」

教育部27日推出「高等教育轉型創新方案」,其中退場學校的輔導機制裡,納入社會住宅的可能。鄭麗君30日於立法院質詢時表示,依照住宅法第3條對社會住宅的定義,「全台沒有一間社會住宅。」並追問吳思華,「民間都沒有蓋了,你怎麼能保證學校會蓋呢?」吳思華回應表示,「這只是一個可能性方案,並沒有一定要如此做。」鄭麗君質疑,教育部只是跟隨「熱潮」做政策宣示。

「社會住宅」依照住宅法第3條的規定,「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用,並應提供至少10%以上比例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之住宅。」其中出租對象具備的特殊情形如同各樣弱勢的族群。鄭麗君表示,現在台灣所興建的社會住宅,並沒有任何一間真正符合社會住宅的定義,「都屬於合宜住宅。」僅僅只租不賣,並無分配10%比例租給弱勢族群。

合宜住宅是內政部於2010年4月22日推動的「健全房屋市場方案」辦理的出售式公共住宅。以在台北市的合宜住宅為例,興建採BOT模式,因此廠商有獲利的空間,興建意願較高,但同時也引起不少弊案的疑慮。對此,內政部表示,未來將朝向只租不售的方向興建社會住宅,預期在民國112年社會住宅數量可至3萬4千戶。

「我們提出構想只是提供學校選擇。」吳思華說,年輕人高度關心居住議題,倘若大學校地順利改為青年住宅或社會住宅,對學生的升學或就業都有幫助。針對退場學校的校園是否會成為社會住宅,吳思華說,「必須尊重學校法人董事會的意願跟地方政府評估有無需要,學校法人才會轉型為社會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