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匿丙烯外洩? 中油副總認延後通報

王奕超 2015/03/16 18:40 點閱 3610 次
中油大林廠11日驚傳丙烯外洩事件,16日中油副總經理陳明輝坦承有延後通報的情形。〈photo by 網路截圖〉
中油大林廠11日驚傳丙烯外洩事件,16日中油副總經理陳明輝坦承有延後通報的情形。〈photo by 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王奕超台北報導】中油大林廠11日驚傳丙烯外洩事件,立委趙天麟16日質疑中油因內部聯繫出現嚴重疏失,甚至隱匿案情。中油副總經理陳明輝也坦言事發24小時後,他才接獲高雄廠的相關通報,違反1小時內要通報的規定,不過他下午改口表示,實際只延誤6分鐘。經濟部常務次長沈榮津表示,會責成中油檢討,並做出懲處。

環保署、內政部、經濟部與勞動部等單位16日到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列席報告石化業的發展問題,趙天麟特別就11日中油大林廠丙烯外洩事件進行質詢。

趙天麟指出,高雄市府團隊事後調查發現,大林廠員工早在10日就已發現管線墊圈上有不明氣體外洩,卻只要求包商維修,既沒有通報中油高層,更沒有通報消防單位,直到11日接獲民眾報案,才發現有丙烯外洩。

依規定,事業單位應在發生氣體外洩等工安事件1小時內通報,趙天麟直言,這根本就是去年高雄氣爆案的翻版,只不過這次比較幸運,沒有釀成災難。他憤而痛批中油不僅違法,也置民眾和工作人員的安全於不顧,要求中油盡快調查,並對外說明當天狀況。

對此,陳明輝向趙天麟坦承,中油總公司是在11日上午11時15分才接獲高雄廠的通報;內政部常務次長林慈玲則表示,消防單位也是在11日上午才接獲民眾報案。面對上述明顯缺失,沈榮津表示,會要求中油檢討,並做適當懲處。

不過,下午陳明輝面對管碧玲質詢時卻又改口強調,10日所外洩的氣體是氮氣,不是危險氣體。至於丙烯則是11日在檢修時操作不慎所洩出,於上午9時50分發現,10時56分才通報環保局,所以實際是延誤通報僅6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