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航過勞 3個月內完成檢討

王奕超 2015/03/12 18:30 點閱 3364 次
在立委質詢下,交通部長陳建宇與民航局長林志明允諾檢討影響飛安的各項因素。〈photo by 網路截圖〉
在立委質詢下,交通部長陳建宇與民航局長林志明允諾檢討影響飛安的各項因素。〈photo by 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王奕超台北報導】飛安總體檢!由於復興航空半年來接連在澎湖及台北發生重大空難,引起不少飛安疑慮,立委李昆澤12日在交通委員會上要求交通部及民航局,檢討飛航人員過勞、航安檢查員正職人力不足、約聘人員高達70%的情況,以及國際航權審查上,飛安評估所占的比例過低,交通部長陳建宇及民航局長林志明允諾進行檢討,並將提出報告。

李昆澤強調,勞基法規定勞工每月工時是184小時,但現行「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卻規定各航空公司的機師、機組員每月工作上限為230小時,工時明顯過長,勞動部上月初進行勞動檢查發現,中華、復興等航空更被查出員工一天飛行加備勤工時超過12小時,違反《勞基法》第32條「1日不得超過12小時」。李昆澤要求交通部必須重視並設法改進。

另外,李昆澤也認為,現今對於失事航空的處罰—國際航權分配停止1年,實在過輕,他具體建議應限制3年內不得分配航權。而航權審查上依「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所提,飛安問題只占評估上的20%,且民航局才因所聘用的航安檢查員70%是約聘人員,而被監察院糾正,李昆澤不禁質疑航權審查和航安檢查的嚴謹性。

針對李昆澤的建議和質疑,陳建宇與林志明頻頻允諾會做全面檢討,飛航人員的勞動條件,將在3月底提出交通部門的調查報告,至於國際航權審查、航安檢查方面的問題,甚至對於頻失事業者的處罰,則將於3個月內檢討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