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王奕超台北報導】賞玩花燈,記得回收電池。元宵節將至,提燈、花燈是不可或缺的應景物品。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執秘許永興呼籲,為落實環保過節,在過完元宵之後,務必將燈籠內的電池回收繼續使用,以減少環境負荷,電力耗盡後也應妥善處理,以免汙染環境。
元宵時節,不管是公家機關或民間團體都會應景贈送的燈籠,許永興呼籲,在元宵過後,應將提燈內未耗盡電力的電池取出,裝配到自行車燈、玩具等其他適合的電力產品繼續使用,這對於廢棄物減量、能源節約都大有幫助。
許永興提醒,如果電力耗盡,也要記得將電池拆卸取出回收,以免乾電池滲漏液體損害產品、污染環境。
至於回收的方式,許永興說,其實一般超市、量販店、連鎖超商、連鎖藥妝店、無線通訊器材行、攝影器材行都設有廢乾電池回收筒,民眾可以自行前往住家附近的這些地點找尋,將廢電池送往回收筒回收。另外,也可以將廢電池送交所屬社區、縣市鄉鎮清潔隊的資源回收車處理。
許永興指出,這些做法雖然已推廣多年,但仍未成為台灣民眾的「普遍」習慣。因此環保署只能不厭其煩的叮嚀。他說,這些動作都只是舉手之勞,並不麻煩,如能成為習慣,就能讓愛護環境成為生活的一部分。